公司代码:600569 公司简称:安阳钢铁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宪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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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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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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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1.7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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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变动说明:
(1)应收账款变动原因:重点客户部分特殊钢种改变付款方式。
(2)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
(3)工程物资变动原因:工程设备采购到货。
(4)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支付薪酬。
(5)应交税费变动原因:应交增值税增加。
(6)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新增应付融资租赁款。
(7)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原因:子公司少数股东增加投资。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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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变动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系本期计缴基数较上期大幅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变动原因:系本期出口钢材增加、铸管直发量大,运输费增加所致。
(3)营业利润变动原因:系本期钢材毛利大幅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系本期债务重组利得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系本期赔偿金支出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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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变动说明:
(1)收到的税费返还变动说明:本期出口退税减少。
(2)支付的各项税费变动说明: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增加。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说明:本期收到融资租赁款。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说明:上期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较多。
1.8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2月11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所持有的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舞阳矿业”)100%股权。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本次发行股份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具体为向安钢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舞阳矿业100%股权。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并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准。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止2015年3月底,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划拨土地及部分房产权属瑕疵规范事项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审核等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按要求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相关报告文件,公司也正在抓紧完善相关文件,并已开始编制重组报告书。
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公告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1.9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铁前优化配煤、配矿和炉料结构,实现铁前一体化降本;钢后调整产线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建立了一套以效益为标杆、市场为导向的营销体系,全力打造服务型钢铁企业;加强费用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但由于钢材降价超过采购原材料降价幅度,预测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公司名称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涛
日期 2015-04-23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临2015—02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予以修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6号),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的分红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的分红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临2015—025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 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的分红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修改、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的分红规划》是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规定,完善公司规章规程,规范公司现金分红,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实际。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隐瞒、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