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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15-32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城盐品”)的银行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顺城盐品系国家定点食用盐生产企业,为国有控股法人,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其经营、财务状况符合公司为其担保的条件,为支持其日常融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其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信用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5-33号。

      公司关联董事贺正刚、宋克利、杨红武、莫融对本次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时公告2015-34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15-33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为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无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城盐品”)系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49%的联营企业。公司为了支持顺城盐品发展,满足其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同意为其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可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合同或协议。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为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贺正刚、宋克利、杨红武、莫融对本次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顺城盐品:注册资本14,000万元;注册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沔坝村;法定代表人:王建明;公司持股:49%。

      该公司经营范围:盐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人力搬运服务。

      顺城盐品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332.65万元,负债总额11,969.30万元,净资产32,363.35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贺正刚、董事宋克利、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莫融在顺城盐品担任董事,董事及总经理杨红武在顺城盐品担任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顺城盐品具有关联关系。

      顺城盐品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相关情况

      公司就顺城盐品的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顺城盐品系国家定点食用盐生产企业,为国有控股法人,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其经营、财务状况符合公司为其担保的条件,为支持其日常融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其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信用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顺城盐品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信用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为顺城盐品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21%。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34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1日 14点4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6幢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1日

      至2015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贺正刚。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11日上午 9:30-11: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6幢3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6幢;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电话:028-62050230;传真:028-62050290;

      联系人:莫融、杨晋。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