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2月2日,本公司与重庆耀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隆公司”)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将本公司持有对重庆诚投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的20%股权作价614.66万元转让给耀隆公司(该事项详见2015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
2、2015年3月4日,本公司收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城投集团”)《《关于终止转让渝开发1.1亿股股份事项的通知》,城投集团将立即终止本次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渝开发公司1.1亿股股份事项,并与受让方完善后续工作(该事项详见2015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容)。
3、2015年3月24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预案,同日公司股票恢复交易(该事项详见201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容)。自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平
2015年4月25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15-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