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长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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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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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结构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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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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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 群
日期 2015-04-25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分别为:刘群、孙峰、彭心田、张少飞、王三太、荣幸华、陈立虎、俞国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15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1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1.2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1.3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1.4 合的方式
1.5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2日 14:00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
1.6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2日
至201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1.7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1.8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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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将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七的详细情况,请见2015年3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的内容。
上述议案二的详细情况,请见2015年3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上述议案八的详细情况,请见201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第3、6、7、8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9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1.10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1.11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12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13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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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15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1.16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5月22日(9:00-13: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以2015 年5月18日16:30 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23-86568091
传真:0523-86551403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
邮编:225300
(二)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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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99 公司简称:林海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