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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5-013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 9 人,实际参加表决 9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时间,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需对董事会进行换届工作。经征求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董事会经细致考察、认真考量,提名下列7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钟虹光先生、易敏之先生、邓跃华先生、卢小青女士、刘殿志先生、刘为权先生、刘旭海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四、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时间,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需对董事会进行换届工作。经征求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董事会经细致考察、认真考量,提名下列4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文跃然先生、阙泳先生、谢亨华先生、尹继东先生。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018号)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五、 关于参与和君商学首次定向增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拓宽投资渠道,公司投资1000万元,参与认购北京和君商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君商学”)新三板挂牌后的首次定向发行股份,认购数量为10万股,认购价格100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除考虑和君商学未来成长性、创新的营销模式、公司估值以及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流动性等因素外,本次投资还可借助和君商学多年的商学培训经验及其平台聚集的各领域杰出人才,为公司未来实现跨越发展搭建优秀人才资源平台,以及股东之间资源共享及业务合作的平台。

      本公司与和君商学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附:和君商学及其发行方案简介

      和君商学成立于2014年,并于2015年2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简称:和君商学;证券代码:831930),其前身为成立于2006年的北京和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和君商学总股本1000万股,其中:和君集团持股70%,刘继恒、许地长及蔡萌分别持股10%。实际控制人王明富。

      和君商学主要聚焦管理培训和商学学习的互联网教育,逐步开发和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系统平台和人才社区,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商学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和君商学资产总计2917万元,净资产185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万元,每股收益0.638元。毛利率44.67%。

      和君商学本次发行系新三板挂牌后首次发行股份,发行价格10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0名。募集资金用途为:商学产品内容研发,投资建立基于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在线商学培训平台,投资和收购合适的企业。

      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将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虹光: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厂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江中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江地产、中江集团、中江控股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易敏之: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副厂长、江中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江中集团董事及总经理;中江地产、中江集团及中江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

      邓跃华: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历任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金水宝公司董事长,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江中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江中集团董事、党委委员;中江地产、中江集团及中江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

      卢小青:女,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副主任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办公室主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江中集团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江中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江地产、中江集团及中江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

      刘殿志:男, 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上饶制药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上饶制药厂厂长,江中集团法务部部长、法务总监。现任江中集团副总经理、法务总监;中江地产、中江集团及中江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

      刘为权:男, 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本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江中集团财务部长、中江地产财务总监、江中集团财务总监。现任江中集团财务总监、党委委员;中江地产、中江集团及中江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

      刘旭海:男, 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任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车间主任、副厂长,江中集团总工程师,本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中江控股监事、本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文跃然: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与企业文化。曾有十年企业顾问经验,代表项目有联想控股企业文化项目。曾获得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和教育部教学成果二等奖。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教研室主任、中兴通讯人力资源专家顾问。现任薪福卡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阙泳:男,1976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江西省知联会常务理事。历任江西省交通厅世行贷款泰赣高速项目办财务处长、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西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省审计学会、地方税务协会、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

      谢亨华:男,1973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历任北京光大高登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西单世纪明珠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尹继东:男,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江西大学经济系、经贸学院系副主任、副院长,江西省人大财经委经济专家、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江西省经济学会副会长、江西省咨询业协会副理事长、江西劳动与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江西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管理学会副会长等。现任南昌大学MBA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南昌大学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5-014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时间,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需对监事会进行换届工作。公司本届监事会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余绮女士、刘耀明先生、何行真先生。

      该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3日

      附件:

      余绮,女,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江中集团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党委委员。

      刘耀明,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副厂长,江中集团办公室主任、董事、工会主席,北京江中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江控股董事,中江集团董事,中江地产监事会主席,江中集团纪委书记。

      何行真,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车间主任,江西中医学院实验部副主任,江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中恒生食业公司总经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中集团党委副书记。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5-015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经营及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董监事会人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6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9日

      至201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28日和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决议公告(2015-00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决议公告(2015-00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公告(2015-01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决议公告(2015-0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5-015)以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7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6、7、8、9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5月18日9:00-12:00,13:00-16:30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江中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96 联系人:丁圆圆

      电话:0791-88169323传真:0791-88162532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江中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