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5─01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安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批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2、批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对主要煤炭生产企业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5 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3、批准《关于参股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向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3,509.06万元,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10%的股权。
4、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王安先生、李延江先生、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彭毅先生、刘智勇先生、向旭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待本届董事会作为提名人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提名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5、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张克先生、赵沛先生、魏伟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待本届董事会作为提名人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张克先生任期自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赵沛先生及魏伟峰先生任期自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2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提名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6、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15年6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关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晞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实施能够准确、明晰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周立涛先生、赵荣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待本届监事会作为提名人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后续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898证券简称:中煤能源公告编号:2015-01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
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16日下午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5日
至2015年6月16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6日下午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7于2015年3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议案8.00至议案10.00于2015年4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00、议案9.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二
(五)股东可以通过中国结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6日下午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系统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三)。
(2)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需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办理投资者身份认证业务,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为有利于网络投票的顺利进行,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的投资者请尽可能提前办理身份认证业务。投资者可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办理身份认证:
1)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使用注册时使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具体流程见《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附件四)。深市证券账户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激活网络用户后,投资者即可使用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阶段设置的网络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注册阶段设置的初始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参与深市证券网络投票,并可将沪市证券账户等与该深市证券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的其他证券账户关联在上述已激活的网络用户下,办理沪市证券的网络投票。
2)投资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直接至与其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或开立相关证券账户的原开户代理机构,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提交证券账户网络功能开通指令。开通指令提交后次日投资者方可使用其已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证券账户号及本次开通申请中所设置的服务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3)投资者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根据网站提示携带网上注册用户名、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至网站注册阶段选定的托管券商营业部进行现场激活。通过该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可在网上注册阶段需选择成为非电子证书用户或电子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仅需使用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电子证书用户还需使用在身份认证机构领取的电子证书登录系统。证书用户与非证书用户在登录系统后使用网络投票功能上没有差异。
(3)有关股东办理身份认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查询(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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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中国及香港法律顾问。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须于2015年6月16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新民、景晶
电话:010-82256481、010-82256246
电子邮件地址:yangxinm@chinacoal.com、 jingjing@chinacoal.com
传真:010-8225648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三: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四: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对于议案一至议案七,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议案八至议案十审议事项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名表决,委托人可以在对应栏中填写表决票数。
2,若委托人对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审议事项所填写的股票之和,超过委托人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对该审议事项拥有的表决票数总和,则相应提案的授权无效。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附件三: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认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服务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咨询电话:4008-058-058
附件四:
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
投资者选择报盘认证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需设置并激活网络服务密码,主要流程如下:
(一)网站注册
投资者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进入投资者注册网页,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自行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注册成功后,投资者网上填注的上述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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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终端激活
投资者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最晚15个自然日的交易时间内,使用网上注册时填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0元,密码重置为2.0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图示如下:
■
网络用户当日激活后,中国结算通过短信方式提示投资者网络服务功能已开通,投资者即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码/网上用户名、网络服务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三)密码重置
投资者因网络服务密码遗忘等原因需重置网络服务密码并选择通过报盘认证方式办理的,其网络服务密码重置流程与上述规定基本类似。投资者也可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按照网页提示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重置网络服务密码。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拟于2015 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影响2015 年第一季度折旧额约0.89 亿元; 2015年全年的具体影响数目前尚难以确定,将于2015年度财务审计时予以审计确认。
一、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或“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主要煤炭生产企业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为使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更加公允,更能恰当反映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将主要煤炭生产企业部分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类设备折旧年限调整到10年。调整后的折旧年限仍在中煤能源会计核算办法规定的折旧区间内,不涉及会计核算办法的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此项调整拟于2015 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影响2015 年第一季度折旧额约0.89 亿元。因公司所属煤炭生产企业为维持生产正常运行,在2015年度内还将购置新的该类固定资产,2015年全年的具体影响数目前尚难以确定,审计师将在2015年度财务审计时对此项调整的具体影响金额予以审计确认。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公司规定的折旧年限政策幅度范围内进行调整。上述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实施能够准确、明晰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