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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5029

      债券代码:112208 债券简称:14华邦0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5年5月5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4月24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张松山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张松山根据《公司章程》第4.22条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16条之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预计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就公司2015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事宜提出议案,预计本公司2015年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31700万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800万欧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张松山先生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张松山先生作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公司章程》第4.22条第二款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16条第二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之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之前发布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有关本临时提案的内容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和《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5030

      债券代码:112208 债券简称:14华邦0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5年5月5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4月24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张松山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张松山根据《公司章程》第4.22条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16条之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预计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就公司2015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事宜提出议案。《关于预计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将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2015年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的目的

      公司农化业务和原料药业务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通过锁定远期结售汇汇率及汇率区间,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双向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情况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是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买入一个执行价格较低(以一单位外汇折合人民币计量执行价格)的外汇看跌期权,同时卖出一个执行价格较高的外汇看涨期权,按照公司未来实际结汇需求可将未来某个时间(一年以内)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四、预计2015年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交易额度

      预计本公司2015年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31700万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800万欧元。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且比例最高不超过7%。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可规避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对未来外币回款造成的汇兑损失,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但同时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产生汇兑损失;若实时汇率低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汇率区间下限,将产生汇兑收益;若实时汇率在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汇率区间范围内,公司可以放弃行权;若实时汇率超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汇率区间范围内上限,将会被强制行权,产生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远期结售汇业务会因为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若实时汇率在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区间范围内,公司可以放弃行权,不会因为回款期不及时产生影响;若实时汇率低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范围区间下限,可以去获取产生的汇兑收益;若实时汇率超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范围区间上限,将强制行权,将产生汇兑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若实时汇率在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区间范围内,公司可以放弃行权,不会因为回款期不及时产生影响;若实时汇率低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范围区间下限,可以去获取产生的汇兑收益;若实时汇率超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范围区间上限,将强制行权,将产生汇兑损失。

      5、公允价值确定的风险:公司需要定期跟踪产品的公允价值,及时平仓或对冲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但这一操作依赖于对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目前该等产品的公允价值依赖于诸如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期权报价或估值信息等。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严格参照《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控制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来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定期获得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估值结果等,另外寻求其他交易对手的不同报价并进行交叉核对,并会定期回顾已执行合同的结果,及时调整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4、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七、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5031

      债券代码:112208 债券简称:14华邦0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2015年4月24日公司股东张松山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就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至2015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预计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

      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由张松山先生临时提议。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和201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中,议案7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5月4日(含4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04,投票简称为“华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申报价格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时至2015年5月5日15:00时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志

      电话:023-67886985 传真:023-67886986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邮编:401121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

      注:1、股东请在选项方框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