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198证券简称:东兴证券公告编号:2015-01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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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陈景耀、屠旋旋、朱武祥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刘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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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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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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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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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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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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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审议2014年度关联方交易及预计2015年度关联方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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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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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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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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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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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2014年公司专职董事和专职监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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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公司
2015年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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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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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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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发行收益凭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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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于借入/发行证券公司次级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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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关于扩大融资融券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融资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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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于审议为关联方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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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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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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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7、1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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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律师、林雅娜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