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维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学英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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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去年同期数已经追溯调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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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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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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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订单签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签单合同额为10.29亿元,与去年同比降低13.53%。
3.2.2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理财收益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1年在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原则和要求出具了《关于资金使用投向的承诺说明》,其内容如下:
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及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增长,公司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不再从事以买卖交易为目的的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专注于主业发展。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维航
日期 2015-04-27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5-01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5年4月27日10:00在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3位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因董事朱红仙、李伟属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因董事朱红仙、李伟属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因董事朱红仙、李伟属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5-01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①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5-017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7日停牌。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指定媒体披露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28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10 公司简称:华胜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