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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6.00元。截至2011年2月2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94,3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87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8,425.00万元,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汇入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营业部账户(账号001200808956)5亿元、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00392518000120113005064)2亿元、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营业部账户(账号400002112920096115)18,425.00万元。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7,557,108.87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692,89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00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0年6月制定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于2011年3月24日与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分别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执行的流程为:

      (1)募集资金使用部门编制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对是否属于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发表确定意见,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继续下一步审批流程,否则退回,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交由财务部;

      (3)财务部门由财务负责人对申请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公司总经理;

      (4)公司总经理批准;

      (5)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

      (6)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募集资金使用,财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反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对一次性使用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应在履行上述程序后,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能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变更了 3 个,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19,264.99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21.97%。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1、2013 年 8 月 29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智能自控手术室技术改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通过智能自控手术室项目的待实施金额10,748.43万元分别变更为合肥普尔德的收购和增资款9,000.00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48.43万元。

      终止该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

      ① 2011 年公司已完成了该项目的厂房建设,公司将原年产 170 套手术室部品部件的加工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升级,实际产生的效益可以达到“智能自手术室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的预期效益。本着节约成本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未对“智能自控手术室技术改造项目”继续投入;

      ②公司认为根据目前生产及销售的实际需求,如果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将会造成成本大幅增加,资源浪费,有必要终止“智能自控手术室技术改造项目”。

      2013 年 8 月 29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5,000.00 万元对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取得该公司 30.56%的股权;于 2013 年 9月 23 日取得《变更验资报告》 中兴财光华(皖)审验字[2013]第 3115 号;于 2013 年 9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增资事项实施完毕。

      2013 年 12 月 2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3,981.40万元收购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24.44%的股权。汇兑收益186,022.25元已于2014年6月30日转入基本户。

      截至 2014 年12月 31 日止,该项目已变更实施完毕。

      2、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尚未投入的 3,638.56 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4.15%。

      实施变更原因为:该项目原拟在公司原研究开发中心基础上组建“尚荣医疗研发中心”,重点进行手术室智能自控系统、医用气体监控系统等方面技术的研发,提高手术室的信息化、智能化,降低手术室的成本,推动国内数字一体化手术室的发展。此外,承担公司的人才培养任务。目前公司的智能自控手术室系统的研发水平已达到了行业领先,并且随着这两年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已在南昌投资设立了“尚荣医疗健康产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南昌产业园”)作为公司在中部地区的一个重要产业布局,在南昌产业园内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了“数字一体化手术室产业化项目”,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尚荣医疗中部研发中心”,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奠定了基础。 鉴于公司目前的研发现状已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如果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将会造成资源浪费。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的扩大,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的增长,公司认为有必要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缓解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节省资金成本。

      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资金变更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3,638.56 万元。

      3、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投资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 4,878.00 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5.56%。

      变更原因为:

      ①本项目于 2010 年立项,是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拟对公司的营销网络服务进行升级改造,在东北、华北、华中、华东、西北、西南建立 7 个区域营销中心,并在各区域主要城市建立办事处。受外部房地产价格大幅变动的影响,本着项目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一直未投入该项目。目前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编制已近四年,外部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并且随着公司战略定位的调整和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营销网络由多层级大区域向扁平化点区域变化,原有的项目规划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现在的要求,如公司仍然按照原方案继续实施该项目,相关的费用将会大量的增加,从而加大了公司财务风险,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公司营销网络的覆盖区域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未来,公司将根据行业的发展及公司业务的拓展,继续以自有资金推进公司现有营销网络的建设。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并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开展营销网络建设。

      ②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待开工项目不断增加,主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也不断加大,公司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节省资金成本。

      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变更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4,878.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后)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25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收到的股东提名结果,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桂秋先生、梁桂添先生、张杰锐先生、黄宁女士、欧阳建国先生以及曾江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女浈女士、陈思平先生以及虞熙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2015年4月26日,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届时每一位候选人都将作为单独提案进行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梁桂秋先生简历:

      1963年出生,MBA,中国国籍。梁桂秋先生于1998年创立本公司,并自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尚荣医用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尚荣医院后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布兰登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尚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市锦洲医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荣健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尚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深圳市尚荣康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桂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7,93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8%。梁桂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梁桂添先生简历:

      1966年出生,MBA,中国国籍。1998 年梁桂添先生与梁桂秋先生一起创立本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尚荣医院后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荣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布兰登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荣健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监事和深圳市尚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梁桂添先生与梁桂秋先生为兄弟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2,253,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9%。梁桂添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张杰锐先生简历:

      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助理工程师。张杰锐先生2000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设计员、设计部经理,现任副总经理、营销总监。2008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张杰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0,000股(股权激励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8%。张杰锐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黄宁女士简历:

      1965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黄宁女士曾在南海油田、东莞外贸等单位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02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2月起任深圳市尚荣医院后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10月起深圳市布兰登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1月起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稽核员, 2012年3月起深圳市华荣健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黄宁女士与梁桂秋先生为夫妻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248,098股(其中股权激励持股为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黄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欧阳建国先生简历:

      1947年出生,学历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曾任江西拖拉机厂技术员、南昌手表厂副厂长、深圳科技局处长,2008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 2011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15日起任山西百圆裤业连锁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欧阳建国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曾江虹女士简历:

      1969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1989 年至 2010 年 8 月先后任职于深圳金鹏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中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中成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2008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8 月至今为立信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2月起任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江虹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女浈女士简历:

      1953年出生,大专,中国国籍。历任深圳市福田区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福田区旧村改造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锦峰实业发展公司党支部书记和副总经理、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关联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福田区建筑设计院院长和党支部书记、深圳市福田区总商会副会长、法国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协会名誉会长;现任深圳市投资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深港投资联盟执行主席、中国投资协议副会长,深圳市投资商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中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女浈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陈思平先生简历:

      1948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历任深圳市安科公司研究员、总工程师、深圳大学副校长、教授、浙江大学、深圳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任深圳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超声医学工程学会副会长、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深圳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理事长、《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编委及科技部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973)咨询专家组专家 ,2010年3月起担任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起担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担任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思平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虞熙春先生简历:

      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历任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师、深圳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深圳正大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现任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和监事,兼任金宝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高新技术企业考评专家、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虞熙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刘女浈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 未出席 0 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陈思平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 0 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虞熙春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 0 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29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监事会审议决定,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收到的股东提名结果,监事会提名芦振波先生、霍夏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2015年4月26日,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届时每一位候选人都将作为单独提案进行表决。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工会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会议,推举张燕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张燕女士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芦振波先生简历:

      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助理工程师。芦振波先生2002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设计部设计工程师、研发部副经理;现任设计部副经理,2012年2月起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2003年起任深圳市荣昶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2、霍夏女士简历:

      1973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霍夏女士1998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财务部副经理,2012年12月起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芦振波先生及霍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职工代表监事

      1、张燕女士简历:

      1970年出生,学历大专,工程师,中国国籍。曾就职于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第二十一建设公司、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2003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大项目部经理、工会主席,2008年1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燕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30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5年5月8日;

      2、授予数量:26万股;

      3、授予价格:15.7元/股。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荣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5年5月8日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2名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对激励对象人数和股份数量调整后的方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股权激励对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等

      4、授予价格: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71元/股;

      (2)预留部分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该次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为: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尚荣医疗股票交易均价的50%。

      5、行权/解锁时间安排: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年、2年、3年和4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在此基础上,视公司业绩公告时间对锁定期做相应调整。

      (1)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不超过5年,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次解锁,具体解锁时间安排和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

      (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以是否达到本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进行解锁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和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4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359,775,000股变更为362,742,900股。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1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以2015年5月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工具的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均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尚荣医疗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满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于2015年5月8日将2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向12名激励对象授出。

      三、公司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不存在差异,不需要重新履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四、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5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2015年5月8日为授予日,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5年5月8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授予价格:15.7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根据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定,即授予价格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50%。

      4、授予数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6万股。

      5、本次拟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五、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不存在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5月8日。

      公司本次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6万股,假设公司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为本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均值,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经测算授予日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总额为206.01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预留部分权益工具的授予成本,并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据测算,2015年-2018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

      ■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取有关权益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满足,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5月8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本次确定的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权益工具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授予程序及授权日的确定、行权及解锁安排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及《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31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客户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