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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红跃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利润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杰

      日期 2015-04-28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2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含通讯表决)。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9:30时在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707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6人)。

      (五) 本次会议由曹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公司2015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2015年4月28日已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2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协议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5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预期收益:预计年化收益率5.5%

      为提升公司经营资金使用效率,按照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管理办法(修正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如意人生Ⅳ”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拟认购金额5亿元;

      投资期限:无固定期限,每月10号(若10号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申购及赎回开放日。

      预期收益:预计年化收益率5.5%。

      该产品资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及权益类投资工具,并可以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融券、期权等作为风险对冲工具。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证券代码为601398):股本3505.7亿元。

      工商银行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2012 年净利润为2386.91亿元,2013年净利润为2629.65亿元,2014年净利润为2762.86亿元。

      工商银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2014年总资产206099.53亿元、净资产15373.04亿元、营业收入6588.92亿元,营业利润3596.12亿元。

      公司与工商银行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购买随时赎回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同时投资标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1) 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

      (2)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

      (3)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

      (4)流动性风险:客户不得在产品封闭期内提前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若本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5)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经营层指派专部门专人负责本次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同时,在理财期间将密切与银行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经营层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产品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五、前次公告至本公告期间公司投资理财情况:

      1、2014年5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拟使用不超过 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余额为3亿元。

      2、2015年4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3、子公司控股的江苏大众书局图书文化有限公司到期收回交行“蕴通财富”380万及其到期利息、到期收回平安信托“安鑫9号”259.62万元及其到期利息、到期收回平安信托“睿丰七号”400万及其利息,购买平安信托“睿丰七十九号”500万元。公司收回国元信托“集合信托计划”5000万元及其到期利息、提前收回卡得万利债券2000万元及其利息。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自有资金累计余额为17.99亿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34.92%。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委托理财应当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发生额共21.66亿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42.04%。此次投资理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随时赎回的非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亿元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5-02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在皖新传媒大厦7楼707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仁启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武伟先生列席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1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1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1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1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随时赎回的非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亿元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801 公司简称:皖新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