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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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托克逊能化在国开行开立的6510156006447106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未达账项120,476.00元,系因公司已做账,银行未支付成功,经查2015年1月已支付成功。
2014年9月,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51201010100100384540的理财专户已销户,资金已全部转入公司国开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5101560063876190000)内。2013年12月24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4年9月29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账号为51201010100100384540的理财专户向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西大桥支行账号为3002013109022119839的账户转款74,650.90元,转账后账户余额为零,并当月办理销户手续。2014年10月9日公司将上述款项转入公司国开行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10月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3876190000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200,000,000.00元变更为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60万吨/年电石项目;10月17日公司将国开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8,817,590.72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并于当月办理销户手续。2013年9月26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4年10月13日托克逊能化、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国开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与预计募集资金有较大差距,将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进度。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结合氯碱行业市场情况及时进行战略调整,为降低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分别于2013年10月10日、10月30日经公司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暂停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向阜康能源增资,募集资金按照规定存放在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定后及时进行调整。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的规定“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 “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分别经公司2013年11月7日、11月26日召开的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本金15亿元及理财收益59,929,711.41元已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2月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78,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2月20日,募集资金专户向公司国开行账号为65101560062353230000的账户转款78,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10月9日,该项资金已全部转回至公司国开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5101560063876190000)内。
2014年9月17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435,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4年10月17日将国开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8,817,590.72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年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计为443,817,590.72 元。
2014年2月17日,募集资金专户向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友好南路支行账号为651029018010015204账户转款1,880,000.00元,用于支付前期通过该账户为此次募集资金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
2014年10月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8月20日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年电石项目,该项目完成后如出现节余资金,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托克逊能化的流动资金。除此之外,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中泰化学的流动资金。并同意以募集资金对自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期间内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新募投项目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年电石款项共计人民币123,679,507.68元。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第01740009号报告。
2014年10月15日,公司将12亿元募集资金汇入托克逊能化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托克逊能化募集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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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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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4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4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启动130万锭纺纱(二期)即65万锭纺纱项目建设事项
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持有其51%股权,金富纱业主要从事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化纤纺织品的生产、销售。金富纱业依托新疆富丽达的粘胶纤维原料和新疆的能源优势,规划在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工业园建设130万锭纺纱项目,形成200台转杯纺纱机的生产能力,目前已建成一期四个车间,65万锭纺纱的生产规模,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为了充分利用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抢抓纺织企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快公司发展步伐,金富纱业拟启动二期65万锭纺纱项目建设。
金富纱业130万锭纺纱项目已经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备案证编码:2013040),并取得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巴环评价函【2013】451号)。2015年金富纱业计划在现有的土地证范围内完成三个车间的建设,2015年底,101#、103#、105#车间建成并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正式投产。2016年完成一个车间的建设,达到130万纱锭的生产能力。2015年预计资金付款约6.35亿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事项
为了充分利用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抢抓纺织企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快发展步伐,金富纱业拟启动二期65万锭纺纱项目建设,并加大银行融资力度,根据项目建设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的配套比例,金富纱业拟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至3亿元人民币。具体方案如下:
金富纱业全体股东按照1:1的对价同比例增资,现金认购金富纱业1.5亿元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富纱业的注册资本从1.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3亿元人民币,增资资金全部用于金富纱业二期65万锭纺纱项目建设。
增资后金富纱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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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启动130万锭纺纱(二期)即65万锭纺纱项目建设的议案》,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该项目的项目设计、设备选型和预定等;审议通过了《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增资扩股的全部手续。
三、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有资金出资。
经营范围: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化纤纺织品的生产、销售。
目前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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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4年12月31日,金富纱业总资产83,419.85万元,净资产18,506.43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9,588.71万元,净利润3,493.30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金富纱业投资建设130万锭纺纱(二期)即65万锭纺纱项目有利于金富纱业做大做强,可利用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也有利于新疆富丽达完善产业链,可有效促进新疆富丽达在纺织产业的整合和扩张,也有利于发挥公司氯碱—粘胶纤维—纺纱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效应。
对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有利于确保其130万锭纺纱(二期)即65万锭纺纱项目顺利建设,有利于进行配套融资。
2、投资存在的风险
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较大,要求项目建设主体尽快解决融资问题,同时也要求尽快对接相关优惠政策,控制项目进度。这些都会影响到项目的收益。
3、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金富纱业及新疆富丽达本次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运营资金产生重大影响。上述项目建成后将充分利用进一步完善新疆富丽达的产业链,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4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五届十五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
(四)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9、审议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启动130万锭纺纱(二期)即65万锭纺纱项目建设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至下午7: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邮 编:830026;
传真号码:0991-8751690。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投票简称均为“中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10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具体如下表:
■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一、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二、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三、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四、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五、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六、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九、审议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十、审议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启动130万锭纺纱(二期)即65万锭纺纱项目建设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4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洪欣先生,总经理范雪峰先生,财务总监张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玉英女士,独立董事沈建文女士,保荐代表人孙树军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6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