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5-010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0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宝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6名董事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予以公开披露;
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通过《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0,939,511.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29,171.65元,支付2013年度红利款16,848,44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2714031.01元,201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23,675,930.91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4年末股本总数601,7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155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9,326,815.00元。
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含子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同意支付其2014年度审计费用13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包括子公司),内控审计费用38万元。
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十、通过《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同意提名郑创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并予以公开披露;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和投资现状及经营发展规划,2015年,公司拟向以下主要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及票据贴现等各种业务的需要。
■
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以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以上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限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银行对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的担保事项所要求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置。
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15年5与26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附件:补选董事候选人简介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郑创佳:中国籍,男,大学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供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揭阳榕城支行,2006年3月至2014年4月任广东天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现在任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如果候选人中选,公司董事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5-011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愈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议案经3名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0,939,511.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29,171.65元,支付2013年度红利款16,848,44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2714031.01元,201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23,675,930.91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4年末股本总数601,7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155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9,326,815.00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含子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同意支付其2014年度审计费用13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包括子公司),内控审计费用38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认为:
1、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及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15-01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6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县经济试验区公司接待中心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6日
至201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揭东县经济试验区
联系电话:(0663)3568053 传真:(0663)3568052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5-013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14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8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