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继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竞天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建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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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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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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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4年7月3日,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变更工商注册信息,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名称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名称为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托管名称仍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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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1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方案》等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公司拟向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资公司”)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物产国际9.6%股权;同时向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浙江天堂硅谷融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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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继达
日期 2015-04-24
公司代码:600704 公司简称:物产中大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