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药白云山”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董事出席了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与姜文奇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
1.3 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第一季度(“本报告期”)之财务会计报告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李楚源先生、执行董事吴长海先生及财务部部长姚智志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本公司在香港刊登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及13.10B条的有关规定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而作出的。
1.6 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两种文体若出现解释上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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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财务报表数据和指标均以合并报表数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涉及项目及金额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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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本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户数为69,336户。其中,持有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69,308户,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股东2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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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持有的外资股(H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3 重要事项
3.1 本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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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本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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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控股股东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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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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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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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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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关于未注入商标托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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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控股股东关于瑕疵物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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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控股股东关于未完成过户手续的商标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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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控股股东关于商标注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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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 控股股东关于注入广药总院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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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之外,无其他需专项披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3个月,本公司新增合并单位1家。
2015年1月,本公司投资人民币700万元购入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到100%,自2015年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形成合并商誉人民币228.65万元。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