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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内容: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2、《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3、《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草案);
4、《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提名,提名尹小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并经全体监事表决,同意尹小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结束。
尹小娟女士简历: 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9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9日
至201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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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公司将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独立董事将作年度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吕小奎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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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燕飞、朱甜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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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编号:临2015—009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额度:
2015年度公司拟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拟为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拟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担保总金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2、拟与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担保总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企业,股票代码:002011)。经营范围:制冷通用设备、家用电力器具部件、金属材料制造、销售和服务暖通空调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系统工程安装;机器设备及自有房屋的租赁;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工业区。注册资本:843,427,460元。法定代表人:葛亚飞。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 1,039,755.67万元,净资产353,078.71万元,净利润10,531.23万元(经审计)。
2、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开发,煤炭(无储存)、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电子产品,轻纺原料,五金交电、重油、润滑油、沥青、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销售,设备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文化广场19号705室。法定代表人:汪曦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5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 274,281.82万元,净资产149,053.51万元,净利润7,756.58万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经过对上述公司的资信情况调查,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的资信及盈利状况较好,与其进行互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认为上述互保额度所产生的风险是公司所能控制的。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获得一致通过。(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18,629.04万元,(含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306,029.04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2.93%。上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上述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因此,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5-010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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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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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小奎
经营范围:汽、柴油及煤油的批发;润滑油及其它石化产品的销售
企业住所:诸暨市暨阳街道西施大街59号
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公司总资产:9,668,305.72元;
净资产:9,527,129.52元;
净利润:-870, 786.88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诸暨中油海越油品经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8%,本公司董事长兼任该公司董事长。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诸暨中油海越油品经销有限公司签订《成品油供销协议》,诸暨中油海越油品经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进行的成品油购销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在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根据公司与承租方诸暨中油海越油品经销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本公司向诸暨中油海越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出租海越国贸大楼部分房产,依据市场价约定的年度租金为11.00万元。
四、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已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吕小奎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在将《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对公司相关部门提交的资料进行了调查了解,认为:公司201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对该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之购销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关联董事吕小奎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2015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诸暨中油海越油品经销有限公司成品油购销是公司生产经营之需,上述交易将持续,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编号:临2015—011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举办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网上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袁承鹏先生;财务总监彭齐放女士;董事会秘书陈海平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