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15-006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2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陶国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请陶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有关情况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807,091.5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2,580,709.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9,988,900.9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93,215,283.39 元,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72,188,045.1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21,027,238.29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2,089,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共计分配72,188,045.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财务报告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内控报告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贰拾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5-00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明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4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5-008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1年6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90)号文批准,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766,355股,每股发行价为8.56元,共募集资金425,999,998.8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10,060,944.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5,939,053.96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12997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7日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黄埭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黄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账号为:538401040030570。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388.4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818.77万元(含利息1,613.32万元,其中本年度利息149.1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07年1月10日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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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公司在农行黄埭支行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1年7月6日公司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及农行黄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净资产)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日前,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已成立,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证券承销与保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业务除外),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至此,原申银万国、宏源证券的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牌照已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承继。公司已于2015 年3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签署《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黄埭支行签署《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黄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继续担任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实施年产8万吨多能复合短纤维纺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16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41593.91万元,其余公司自筹解决。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388.4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一)。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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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15-009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国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平稳推进管理层新老交替,促进公司持续发展,陶国平先生决定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陶国平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陶国平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陶国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对其任职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陶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陶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陶冶先生简历:
陶冶先生,生于1984年1月,2003年7月毕业于英国佩斯利大学,2006年7月毕业于英国考文垂大学,获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10月获得英国诺丁汉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2007年10月至今任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原料采购部经理。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5-01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2日 上午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2日
至201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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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刊登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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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 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8:00至下午4:30。
5、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苏阳路。
6、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苏阳路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12564 65481181
4、 传真:0512-65712238
5、 联系人:陆正中
6、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 会议预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