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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古少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16)同时刊登于2015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还将刊登于2015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48250009号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8,246.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43%;实现营业利润36,655.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78.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23%。

      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78.99万元。因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扩张发展期,2015年度公司仍将继续大力拓展经营规模,深入推进产业布局及转型升级两大发展战略,公司对资金的使用需求仍会比较大。因此,为保障公司经营活动运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评估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201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就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肯定意见。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营运情况,以及资金管理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总额6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向相关银行申请并签订相关综合授信协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15年度为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合作,公司认为该所是一家拥有高素质专业队伍,从业资质齐全,执业经验丰富,内部管理严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古少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及各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6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古少明先生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辞职申请。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古少明先生,从公司当前及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考虑,站在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将全心专注于(1)公司海外战略发展方向,践行中国政府的“一带一路”战略,为公司实现“二次创业、二次腾飞”的宏伟目标而奋斗;(2)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努力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升级,往纵深推动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因此古少明先生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古少明先生辞职后,将亲自出任印尼宝鹰建设集团的董事总裁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古少明先生从公司战略发展和转型升级考虑,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体现了古少明先生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有利于往纵深推动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全局利益,其辞职原因与披露的原因一致。古少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古少明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同意选举董事古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古少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古少明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同意聘任古少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古少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古少明先生已辞去董事一职及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由现有董事7名增加至9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推举古朴、刘慧永、党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也未少于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的变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原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古少明先生因离任,调整为古少波先生担任其主任委员;原审计委员会委员古少明先生因离任,调整为古少波先生担任其委员;原提名委员会委员古少明先生因离任,调整为古少波先生担任其委员;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古少明先生因离任,调整为古少波先生担任其委员;

      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古少波(非独立董事)委员:许平(非独立董事)、高刚(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雪生(独立董事) 委员:周冬喜(独立董事)、古少波(非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冬喜(独立董事) 委员:高刚(独立董事)、古少波(非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刚(独立董事) 委员:刘雪生(独立董事)、古少波(非独立董事)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公司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战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于2015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古少明先生已辞去董事一职及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由现有董事7名增加至9名;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 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 www. 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 年度薪酬的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公司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别出具《核查意见》、《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董事会认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公司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在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承销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选择余额包销或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高效、有序地实施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就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作出任何及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办理发行及上市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

      (三)执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申请上市任何及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谈判,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相关的任何及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等;

      (五)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债券的工作;

      (六)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任何及所有相关事宜;

      (七)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八)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券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任何事项;

      (九)在上述授权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 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 短期融资券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二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第一、三、五、六、八、九、十、十五、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项审议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6日

      附件:简历

      古少波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古少波曾先后在教育战线、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和公安机关工作学习,历任普宁市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等职务,曾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多年。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曾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企业家”、“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广东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个人”、“广东省揭阳市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普宁市十佳青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等荣誉。

      古少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古少明先生、副总经理古朴先生是兄弟关系,与本公司副总经理温林树先生是表兄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1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以传真及电邮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胡兰萍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16)同时刊登于2015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下转1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