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2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年报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载于201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涂连东、江曙晖、刘世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15年4月2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定于2015年5月19日14: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十、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1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2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书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思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2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月18日~2015 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5月1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5月18日15:00 至 2015 年5月19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议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必须进行会议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手续。
(3)、登记地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 2015 年5 月19日8:00-12: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5
2、投票简称:安妮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5月1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3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 元代表议案一, 2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
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一次性对全部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安妮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一至议案六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六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一至议案六的分项表决为准。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叶泉青 谢蓉
3、联系电话:(0592) 3152372;传真: (0592) 3152406
4、邮政编码:361022
特此通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在表决结果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届时,公司总经理林旭曦女士、财务总监许志强先生、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叶泉青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