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股票代码: 600619(A股) 900910(B股) 编号:临2015-018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立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徐潮因公务出差请假,委托董事孙伟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沈建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跌价)准备共13,414,228.16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890,049.68元,金融资产中计提应收款项坏帐准备1,524,178.48元。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按规定折旧年限提取折旧,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进行摊销,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可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其利益,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本年度均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014年度无资产核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并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518,544.3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3,834,818.70元,加上母公司在本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100,626,668.86元,本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4,461,487.56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6,383,481.87元后,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078,005.69元。
经财务测算和经营层结合企业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的初步讨论,提议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14年末股份总数667,744,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6,774,411.50元(含税),剩余91,303,594.1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认真审阅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于2015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并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15-020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徐潮、孙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15-021对外担保公告)
根据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沈建芳、郑建东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与银行签订授信协议的议案》。
为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协议,与中国银行签订人民币11亿元的综合授信协议,与招商银行签订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协议,与华侨银行签订人民币1亿元、美元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与上海农商银行签订人民币6.33亿元的综合授信协议,与三菱东京日联银行签订美元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与北京银行签订人民币3.6亿的授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6月5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15-022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4月 28 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5-019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有董鑑华、童丽萍、励黎、李黎、王轶。董事会秘书罗敏、财务总监秦文君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长董鑑华先生主持。
1、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及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的行为。
2、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201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5、审议通过《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6、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5-020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名董事徐潮、孙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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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关联交易
(1)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的开具及保贴:公司因经营需要通过上海电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该融资业务。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即期结售汇和远期结售汇:公司下属子公司将收到的票据在有贴现需求时向财务公司进行贴现,以及对外汇进行结售汇。
(3)委托贷款:公司因经营需要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资金。
具体的关联交易业务和金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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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1、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黄迪南
注册资本: ¥6,829,766,000
经营范围: 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
与本公司关系:电气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382室
法定代表人:胡康
注册资本: ¥1,500,000,000
经营范围: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房信贷及融资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公司控制
3、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楼8楼
法定代表人:金孝龙
注册资本: ¥1,078,000,000
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公司控制
4、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811号
法定代表人:范秉勋
注册资本:US$155,269,363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大楼管理系统以及上述产品的零部件,销售三菱商标电梯相关产品及零部件,提供上述所有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保养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公司控制
5、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2602室
法定代表人:董鑑華
注册资本: HKD 309,737,102
经营范围: 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实业投资;对外劳务承包;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除专项规定)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公司控制
6、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360号
法定代表人:张玉龙
注册资本: ¥30,450,000
经营范围: 承接自动化工程的承包、设计和咨询,自动化装置、机电一体化装置、特种电源装置传感器及检测装置的设计、销售、安装调试,经营本所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所生产所需材料、设备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电子、公路交通、环保、安防、消防工程及计算机集成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计算机软件设计和开发及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公司控制
7、日立空调?家用电器株式会社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东京都港区海岸一丁目16番1号
法定代表人:二宫隆典
注册资本: 日元200亿
经营范围: 综合空调及家电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持有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以可比市场价为依据;开具承兑汇票(含电子票据或商票保贴)的手续费以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等费率;借款利率、票据贴现率、结售汇汇率以不超过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水平确定。
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为了提升压缩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继续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通过向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相关设备,完成前期已经确定并实施中的项目,实现生产线智能柔性改造,提高劳动生产率。
公司及子公司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风电配套用特种制冷设备及向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销售空调压缩机和采购材料,有利于更好巩固和扩大新领域的产品、拓展海外市场。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向财务公司进行多渠道的融资,取得较合理的融资成本和相关手续费。公司及子公司也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授信及融资成本,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按市场定价原则发生的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公司业务总额的比例较小,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均具有独立采购及销售的市场渠道,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性。
上述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和资金。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各类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较小。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将根据有利于公司进行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上述交易均为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向关联方采购与销售的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2、海立股份及子公司与财务公司融资的利率、票据贴现率和即期结售汇率的确定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不会增加借款人财务费用,使融资成本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因此,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5-021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名董事沈建芳、郑建东回避了表决。2015年度,海立股份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担保145,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担保1,8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6,8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立睿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担保8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安徽海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日立)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7,304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建芳
注册地址: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制冷空调压缩机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763,083万元,净资产为269,340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4,220万元。
(二)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特冷)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黎
注册地址:杨浦区长阳路2555号
经营范围:制冷、温度调节控制设备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及维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1,453万元,净资产为3,854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37万元。
(三)上海海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国际)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国栋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云桥路1051号12幢302室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制冷设备及配件、五金交家电、机电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配件、塑料制品的销售,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9,519万元,净资产为2,418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321万元。
(四)上海海立睿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睿能)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黎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55号5幢1区
经营范围:环境科技、制冷科技、采暖科技、热泵科技、空调科技、机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冷设备及配件、采暖设备及配件、热泵及配件、空调及配件、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及配件的设计、销售、安装;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008万元,净资产为1,596万元,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40万元。
(五)安徽海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立)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6.38%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家伟
注册地址:安徽省含山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压缩机、汽车(不含汽车发动机)、高铁配件的研发、铸造、精加工、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许可或资质的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7,447万元,净资产为14,847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2,17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度海立股份按合并报表范围的口径对外担保总额为166,743万元(含上海日立为南昌海立担保总额的75%)。其中,海立股份对外担保总额为159,400万元,分别为上海日立担保145,000万元,为安徽海立(合并)担保5,000万元,为海立特冷担保1,800万元,为海立国际担保6,800万元,为海立睿能担保800万元。上海日立为其子公司南昌海立提供担保总额9,790万元(按合并报表范围口径为7,343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2015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全部为被投资公司,上海日立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其全资子公司。上述被投资公司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根据各被担保公司以往的经营情况以及本年度经营预算,均能保持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对到期债务具有偿债能力。因此,公司为上述被投资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3,852万元。本公司所有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19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紫玉A厅(浦东东方路77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5日
至2015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4、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15年6月4日16:00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法,现场会议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和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6月3日9: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阳路2555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宁桥路888号
邮编:201206
传真:(021)50326960
电话:(021)58547777转7016、7018分机
联系人:许捷、张毅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