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33号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庞莹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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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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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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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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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与临海市欣兰工艺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事,报告期尚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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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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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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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投资国泰金丰-3号资产管理计划1.01亿元,该计划投向认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我司认购份额对应为1,032万股,本报告期内继续持有,根据基金资产估值表,截至2015年3月31日,上述投资其公允价值为29,438.93万元。
公司于2014年分别投资1亿元认购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份额,上述合伙企业目的均是对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及/或其关联方进行适用法律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直接或间接股权、准股权投资及/或债券投资,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已分别返还投资950万元,本报告期内已分别返还投资5600万元。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3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5.8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85.8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6.17%。
本报告期内,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且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略有提升,另投资业务与理财类收益增加等综合因素,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增加,公司预计2015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与2014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增减变动幅度预计为170%至220%。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3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菊芬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