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80 公司简称:通宝能源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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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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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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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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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经济增长由高速转向中高速。在全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煤炭等能源原材料产品供过于求、价格持续下跌的态势下,山西省工业生产仍处于低位运行状态。资本市场方面,监管机构大力推进监管转型,确立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及监管转型新动向,公司董事会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趋势,围绕公司“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强化管理,深化规范,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做实优良资产,做优资本市场融资平台,产业经营实现了稳定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了持续提升。公司全年完成发电量56.18亿千瓦时,售电量68.41亿千瓦时,售气量2.04亿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64.0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65亿元,同比增加47.37%。公司股票持续入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股和380指数样本股,是山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评价唯一一家A级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保持了运作规范、资产优良、稳健成长的品牌形象。
2014年,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指导督促管理层贯彻董事会决策,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并顺利完成。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了涉及定期报告、资产收购、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等共计34项议案,会议程序、议案内容、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其实施细则谨慎履职。公司董事勤勉务实、诚信负责,谨慎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作为专业人士,对公司战略规划和规范发展等方面起了重要的监督及顾问作用。
全年,董事会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着力抓好安全生产、资产运行、资本运作、治理管控、信息披露等重点工作,实现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一)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平稳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红线,公司董事会要求管理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所属企业将安全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努力构建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狠抓生产建设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和员工操作行为动态达标,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整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燃气企业加强长输管线及入户终端管理,电力企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保持安全发展良好局面,其中阳光公司顺利通过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现场验收。全年没有发生伤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件。
(二)全面推进提质增效,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发展是企业不变的主题,质量效益是永恒的标准。公司以发展为出发点,保增长,强管理,拓市场,全面推进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效益水平,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发电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为导向,以基础管理提升为重点,以扩大公司规模为动力,按照公司“开源节流、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大力提高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按照“更新改造与管理提升并重”的设备管理思想,提高设备基础管理;主动适应电力市场形势,强化运营协调,充分利用机组增容、供热和节能减排等因素争取基础电量,努力稳发多发。坚持环保优先、节能优先,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完成政府下达节能进度目标的125.84%。以“全面计划、全面预算、全面对标”管理为抓手,创新经营管理模式,促进资产提质增效。稳步推进煤电一体化,加强燃煤的采制化管理,切实降低标煤单价。年内,四台机组额定容量全部增加到320兆瓦,总装机总容量由1200兆瓦提高到1280兆瓦,为公司争取了更为广阔的发电空间,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
配电企业以服务、效益为抓手,多措并举,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结合“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电网结构,注重配网集中整治,提升供电可靠率。狠抓营销管理,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加大了电网建设力度,推进电网工程竣工投运,打造坚强供电架构,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得到提高。年内,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与法国电力国际电网公司在配电管理方面开展技术合作, 积极借鉴法国电力先进的技术支持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电网安全有序运行。地电柳林分公司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燃气企业以提升经济效益为核心,以争取气源、气量为突破口,外拓市场,内强素质,不断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区域合作,不断拓宽营销渠道;积极落实气源,开拓下游市场,稳步推进管线和站点建设;狠抓管理水平提升、狠抓核心竞争力培育,优质高效落实各项工作。
(三)持续探索煤电联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
2014年,控股股东再次启动煤炭开采资产和整体煤炭铁路贸易资产注入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董事会谨慎研判煤炭市场形势及证券市场状况,历时三个月的尽职调查,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注入的煤炭开采类资产和煤炭铁路贸易类资产在注入时机、盈利现状、未来盈利能力、资产权属完备性等方面均不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果断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按期复牌。此次重组虽然没有成功,但是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做出判断,取得了投资者的理解和信任,切实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权益,提升了公司资本运作团队综合能力。
公司董事会仍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动态,积极寻求外延发展,对资本市场煤炭等能源行业进行积极研究和论证分析,探索煤电一体化发展路径,提升整体实力,谋求公司“综合能源”转型长远发展。
(四)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公司发展内生机制
持续规范、优化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之基,公司构建以内控有效运行为切入点,持续规范三会运作、子公司管控、财务管控等治理环节为抓手的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行模式,提高防控风险水平,提升公司发展内生机制。
一是持续规范运作,提升治理管控水平。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已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四级治理架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把控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会议程序、内容及披露规范要求,实现三会高效、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以子公司治理管控为重点,严格贯彻执行《子公司管理办法》,固化定期检查制度,从子公司三会运作、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加强子公司治理管控及规范引导,做到重大敏感事项零发生,实现子公司自觉规范治理,提升子公司的运营质态。
二是全力推进“财务战略、三个内控”的贯彻落实,提升财务管控水平。围绕“全面实施财务战略”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会计工作质量评价、会计岗位操作规范、财务风险管控”财务三个内控,建立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升级财务管控,保持财务稳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不断完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建设,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制定和修订的八项准则,及时变更会计政策并修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防范公司资金风险,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严控担保、融资等审批程序,实现了全年资金流的平稳运转。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有效运行内控体系,努力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公司以内控规范体系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为着眼点,通过自上而下规范、自下而上反馈的工作方法,持续完善内控规范体系,按年修订《内部控制手册》和制度体系,确保了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设计的有效性。通过持续开展内控有效性检查,强化督导内控整改落实等手段,排查内控体系管理缺陷,固化内控自查预防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保障内控规范体系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内控防范风险、完善管理的作用。
(五)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升自主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主动适应以信息披露监管为核心的监管理念转变,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主动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一是树立资本市场无小事意识,以内控促管理,强化信息披露责任,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信息披露内容合规高质。定期报告披露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要求,实行六级审议审阅程序,做到程序合规、数据真实、内容详实。临时报告遵照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直通车有关业务规范流程,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保密机制,严把重要性和及时性两大标准,主动、准确向市场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是做好重组停牌期间信息披露,持续关注公司舆情及重组进展,定期披露重组进展公告,及时向市场和投资者准确传递重组进展情况。全年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报告41份,未发生补正、更正等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是适应“沪港通”全天非交易时间通过信息披露直通车提交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时间要求,进一步强化自主披露的意识,实时关注境内外媒体的相关报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确保境内外股东及时获得必要的信息。
三是坚持把投资者保护作为重中之重,紧紧把握证监会“两维护、一促进”的核心任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准确财务信息披露的同时,注重公司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风险因素等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满足投资者需求。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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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发电业务收入比上年度减少主要系上网电量减少所致;
配电业务业务收入比上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售电量减少所致;
燃气供应业务收入比上年度增加主要系售气量增加及平均气价上涨所致。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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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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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合计金额 3,589,955,971.82 元,占年度采购总金额的94.03%。
4 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动比例超过30%的费用类项目。
5 现金流
2014年度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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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地电公司本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 其他
(1)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落实年初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全力抓好安全管理、资产运营、资本运作、规范治理、内控运行以及人才建设等重点工作。公司经营保持稳定,各方面工作扎实推进,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社会用电量低于预期,公司部分经营指标未达标。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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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① 发电业务: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度减少,主要系上网电量减少所致;本年度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度减少,主要系燃料成本下降及上网电量减少所致;
② 配电业务: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售电量同比减少所致;本年度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度减少,主要系购电量同比减少所致;
③ 燃气供应: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度增加,主要系售气量增加及平均气价上涨所致;本年度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度增加,主要系售气量增加及平均购气单价上涨所致。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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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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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较期初减少主要系阳光公司燃煤管理方式改为按燃煤实际耗用量与供应商结算,期末无燃料存货所致。
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地电公司调整贷款结构,长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要变化,在企业品牌、产业发展、经营权、设备运行及资金等方面仍具有优势。
1、公司特有的品牌优势
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以及专业化管理优势,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的顺利推进。公司股票持续入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股和380指数样本股,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奖”、荣获山西证监局 “投资关系管理优秀单位”和“社会责任优秀单位”、是山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评价唯一一家A级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了运作规范、资产优良、快速成长的品牌形象。所属发电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配电企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优质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2、产业优势
山西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到2017年基本实现煤炭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煤电一体化改革。公司控股股东晋能集团正是以煤、电、气为核心,贸易物流为支撑的世界五百强大型国有企业,并致力于打造山西综合能源基地的企业航母。作为其旗下唯一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依托晋能集团的资源优势和行业优势,实施煤电一体化合作,适时注入成熟优质资产,持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动公司实现“综合能源”跨越发展。
3、经营权优势
公司配电企业拥有山西省经济及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具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燃气企业主要从事山西省吕梁市境内的天然气业务的开发与经营,目前拥有供气区域燃气业务特许专营权。
4、设备优势
公司重视不断提升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加大重大技改项目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发电及配电主营业务设备优势逐年显现。
发电企业稳步提升设备健康水平,机组通流改造、脱硫提升、除尘器、脱硝改造及重要设备节能改造顺利完成,公司的环保水平、节能措施明显提升,处于优质火电序列。四台机组额定容量全部增加到320兆瓦,总装机总容量由1200兆瓦提高到1280兆瓦,进一步提升发电空间和市场竞争能力。
配电企业实施电网的智能化、信息化、服务化建设,建立覆盖所有变电站、供电所和营业网点的高速综合业务网,实现地理信息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自主管理。
5、资金优势
公司业绩稳定,资产优良,现金流充沛,资产负债率低,且公司重视货币资金管控,有效确保营运资金安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第一,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单独列报。第二,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7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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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