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评论
  • 8:研究·宏观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信息披露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261:信息披露
  • 262:信息披露
  • 263:信息披露
  • 264:信息披露
  • 265:信息披露
  • 266:信息披露
  • 267:信息披露
  • 268:信息披露
  • 269:信息披露
  • 270:信息披露
  • 271:信息披露
  • 272:信息披露
  • 273:信息披露
  • 274:信息披露
  • 275:信息披露
  • 276:信息披露
  • 277:信息披露
  • 278:信息披露
  • 279:信息披露
  • 280:信息披露
  • 281:信息披露
  • 282:信息披露
  • 283:信息披露
  • 284:信息披露
  • 285:信息披露
  • 286:信息披露
  • 287:信息披露
  • 288:信息披露
  • 289:信息披露
  • 290:信息披露
  • 291:信息披露
  • 292:信息披露
  • 293:信息披露
  • 294:信息披露
  • 295:信息披露
  • 296:信息披露
  • 297:信息披露
  • 298:信息披露
  • 299:信息披露
  • 300:信息披露
  •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1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56版:信息披露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长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旺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123.25%,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及工程款项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30.59%,主要系公司支付保证金及咨询费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127.72%,主要系本期未抵扣税金重分类所致。

      4、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63.06%,主要系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81.04%,主要系季度性影响,一季度北方各公司无法正常组织生产,期末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较年初减少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97.98%,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期末需支付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金较年初减少所致。

      7、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66.83%、57.27%和50.08%,主要系一季度由于受季节性因素影响,东北、华北地区的生产基地无法组织正常生产,生产、销售供货量较少所致。

      8、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62.64%,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86.73%,主要系本期其他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91.31%,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11、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87.12%,主要系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35.60%,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89.13%,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37 号)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谢瑾琨、重庆市渝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云冶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六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29,602,903股,并于2014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6名对象承诺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满,该部分股份于2015年1月12日上市流通。

      2、2015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3,695,79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6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2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杰先生以及股东刘素霞女士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刘长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杰先生以及股东刘素霞女士所持股份于2015年4月27日上市流通。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刘长杰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扩大产业布局,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或“公司”)拟在安徽省阜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名: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龙泉”)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设立企业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合肥大道9号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制造、销售、安装;机械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浇筑、销售;球墨铸管及管件、塑料管材及管件、钢管及管件、高效隔热保温钢管及管件的加工、销售(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待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须签署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为了扩大产业布局,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2、投资的风险分析

      上述设立子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但安徽龙泉在项目建设中仍存在着审批、实施、验收以及未来是否能实现预期收益等风险。

      3、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安徽龙泉全资子公司,对公司2015年当期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建设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