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15-006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送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及土地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汇丽公司”)于2009年1月5日签订了《大丰汇丽工业园租赁合同》,将位于大丰市港区中央大道北侧经五路东侧大丰汇丽工业园内第1、2、3、7、8幢的厂房及土地出租给江苏省大丰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租赁期限为2009年1月5日至2015年9月30日。
为继续发挥闲置厂房的经济效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中远汇丽公司在上述租赁合同到期后将上述相关厂房租赁给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中远汇丽公司签署相关厂房租赁合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6月16日下午2: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40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