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明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现场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5-24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对公司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2014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1、2014年度,公司监事参加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14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的每一次现场会议,通过交流与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运营发展情况。
3、监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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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相关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进行了网上披露。
(二)监事会就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等有关情况发表意见
1.公司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健全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均能严格执行,确保股东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督查,审核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及其它相关财务制度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营良好,管理规范,各期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2.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公司运作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随着国家行业政策、内外部投资环境及企业的发展,公司要及时进行内控评估与完善,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及时有效的修订,为公司的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本报告期内, 公司未有违规关联交易发生。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合理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公司运作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随着国家行业政策、内外部投资环境及企业的发展,公司要及时进行内控评估与完善,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及时有效的修订,为公司的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融资性保函等授信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第一、二、三、四、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5-25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4月16日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 年,面对持续走低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深化基础管理,加大了对矿业公司管理力度,进行了多项管理变革,加大探矿投入力度,持续推进房产销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6,948.9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35%。流动资产为231,519.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3.05%,公司资产优良,无长期沉淀资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63,232.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05%。公司资产负债率51.50%,其中预收账款104,248.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63.86%。金融机构负债4,607.7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2.82%。公司财务结构相对合理、健康。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35,715.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5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1.86%,基本每股收益-0.2331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11.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Vatukoula Gold Mines Plc确定的购买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因此201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不包含Vatukoula Gold Mines plc的相关数据。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对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处置,不再将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因此201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包含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1-6月份的相关数据。本期预售商品房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导致本期收入及利润下降。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末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567,179.7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074,126.48元。
鉴于目前公司所处房地产及矿业行业的整体状况,为进一步做好矿山的运营管理工作,需对矿山进行持续性投入,以实现公司长远稳定的发展,公司决定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相关准则的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类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公司的长期休假福利从“应付职工薪酬”调整至“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列示,对本期年初数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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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资金需求,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通过贷款、信托等方式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融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后一年内有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融资性保函等授信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北园路支行申请办理贷款、融资性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申请授信金额为本外币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借新还旧业务),用于公司子公司英国瓦图科拉金矿公司向境外银行融资提供保函。公司以子公司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做为抵押物及相关商业房产应收租金质押对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贷款年利率预计不超过6%,期限不超过3年。
十、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506 股票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5-30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有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30日开市时停牌。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润富泰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金安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南午北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润富泰投资有限公司与金安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合计持有本公司的23,300万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南午北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08%,转让完成后将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详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由于该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润资源,证券代码:000506)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506 股票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5-31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有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30日开市时停牌。公司控股股东中润富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富泰”)及一致行动人金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投资”)与深圳市南午北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午北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润富泰与金安投资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南午北安,转让完成后将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中润富泰持有本公司278,000,000股股份,金安投资持有本公司160,221,434股股份,两方合计持有本公司438,221,43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17%。2015年4月26日,两方分别与南午北安签订转让协议,中润富泰将持有本公司的17,400万股股份转让给南午北安,金安投资将所持有本公司的5,900万股股份转让给南午北安,转让股份总计23,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08%,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9元/股。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中润富泰和金安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205,221,43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09%,南午北安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南午北安的实际控制人卢粉女士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南午北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绍杰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6楼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0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12619203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税登字440300334983641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33498364-1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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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粉女士,196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职于陆丰市企业局,拥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市金信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香港大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等职。
南午北安通过协议受让股权取得本公司控制权,建立上市公司平台,未来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有效整合行业资源,改善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提高其持续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股份数量、比例
南午北安拟协议受让中润富泰持有的中润资源17,400万股股份,占中润资源总股本的18.73%;南午北安拟协议受让金安投资持有的中润资源5,900万股股份,占中润资源总股本的6.35%。
(2)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6.90元每股,其中向中润富泰购买的股份价款合计120,060万元,向金安投资购买的股份价款合计40,710万元。
(3)本次股份交易安排
南午北安应于2015年5月6日前向中润富泰或其指定方分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中的人民币6亿元,中润富泰应在期限内将标的股份全部无任何其他权利负担的质押给南午北安或其指定方。
南午北安应于2015年5月6日前向金安投资或其指定方分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中的人民币2亿元,金安投资应在期限内将标的股份全部无任何其他权利负担的质押给南午北安或其指定方。
在深交所确认本次股份转让可以实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付至双方认可的以第三方金融机构名义开立的共管账户中,在上述款项付至共管账户当日,各方应配合完成标的股份的登记过户,同时受让方应将共管账户中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支付给出让方。
四、股份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
股份转让完成前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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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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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分别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详细信息,请见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5-27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