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广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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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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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吴南平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2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南平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27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拟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成控股”)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财务资助满半年后可以提前归还。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年利率:8.5%;
6、利息支付:拟每月付息一次;
7、保障措施:润成控股将其持有的深交所上市公司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康盛股份,股票代码:002418)2,000万股限售股份质押给公司,同时自然人陈汉康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8、财务资助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度使用完毕,公司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也不会存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7日
住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601号204号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销售:汽车空调、电机、压缩机、汽车配件、控制器、航空设备及配件。(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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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润成控股总资产36,246.66万元,净资产12,076.85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22.05万元,净利润509.57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润成控股提供财务资助。
三、其他担保方基本情况
陈汉康
陈汉康系润成控股控股股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康盛股份(股票简称:康盛股份,股票代码:002418)控股股东。
自然人陈汉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财务资助的必要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润成控股是一家主营新能源汽车空调相关产品的公司,信用情况良好,还款来源充分,担保物充足且担保个人经济实力较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润成控股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润成控股将其持有的深交所上市公司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康盛股份,股票代码:002418)2,000万股限售股份质押给公司,同时自然人陈汉康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故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保障措施充分。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不含本次)对外(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及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 0 万元。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