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邱光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军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军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与香港睿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购买睿稚集团持有的育翰(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根据协议,已于2014年7月21日支付交易保证金1,200万元。 在《购买资产协议》执行过程中,公司与香港睿稚集团考虑到未来对育翰(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及员工股权激励的需要,双方协商将本次交易标的变更为香港睿稚集团持有的育翰(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9%的股权。公司与香港睿稚集团于2015年2月3日签订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睿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标的变更为睿稚集团持有的育翰上海49%的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000万元。
2、2015年4月17日,公司与韩国ISE COMMERCE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ISE”)签订《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ISE COMMERCE COMPANY LIMITED关于ISE COMMERCE COMPANY LIMITED之投资协议》,公司以每股4,435韩元的价格认购ISE新发行股份4,509,583股,合计20,000,000,605韩元,按照2015年4月20日汇率174.42计算,约合人民币1.15亿元。目前,协议正在履行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5-2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独立董事陈劲、谢获宝、朱伟明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不超过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超过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5-22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捷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不超过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仅限于投向安全性高、高流动性、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不含《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5-24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不超过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以上额度内资金仅限于投向安全性高、高流动性、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不含《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资情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或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承诺。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3、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邱光和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投资标的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 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原则上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如评估发现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以便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受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5-23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