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良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兰祖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金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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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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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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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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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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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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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生产原煤143万吨,生产商品煤136万吨,销售商品煤126万吨;报告期内共完成掘进进尺23,988米。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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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李良仕
日期 2015-04-27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4-01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5年4月27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良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竞价收购丰城矿务局所持曲江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4月15日,丰城矿务局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挂牌申请,将其所持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10%股权,以评估值3,482.99万元为挂牌价格,公开竞价转让。同意公司参与竞价,收购丰城矿务局所持曲江公司10%股权。
公司持有曲江公司90%股权,收购丰城矿务局所持的10%股权后,曲江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5-019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5年4月27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小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竞价收购丰城矿务局所持曲江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丰城矿务局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挂牌申请,将其所持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以评估值3,482.99万元为挂牌价格,公开竞价转让。同意公司参与竞价,收购丰城矿务局所持曲江公司10%股权。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397 公司简称:安源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