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伟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振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31.58%,主要为持有的股票期末市值增长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240.22%,主要为增加应收售房款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62.28%,主要为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预付投资款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133.33%,主要为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86.08%,主要为结转收入所致;
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大幅增加,主要为本期公司应付2014年度分红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66.84%,主要为增加企业往来款所致;
递延收益期末比期初全额增加,为子公司深圳万泽中南研究院收项目落地补贴款所致;
营业收入比上期增加38.89%,主要为本期项目销售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比上期增加70%,主要为销售增加相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186.02%,主要为本期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增加143.13%,主要为上期收回应收销售款相应冲回计提的减值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比上期增加104.38%,主要为本期公司合营企业西安新鸿业投资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本期不计提损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大幅减少,主要为上期购买天实和华公司股权,其合并成本低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按其份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减少71.35%,主要为上期对外捐款较大所致;
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期初差额4000万元,期末差额7200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已作剔除。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减少76.70%,主要为上期预收销售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加45.28%,主要为上期支付转让天实和华公司股权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大幅增加,主要为上期银行贷款到期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7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4年12月19日,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定向增发不超过2.31亿股(不低于5.19元/股,万泽集团认购不少于40%),募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用于汕头热电一厂三旧改造项目投入募资9亿元,投向高温合金项目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目前。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尚未有新的进展。
2、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玉龙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万泽云顶尚品花园项目,由于小业主违规加建,深圳市福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登记在玉龙宫名下的共计74套房产依法实施权利限制,在权利限制期间受限房地产不得办理初始登记、转移或抵押登记。玉龙宫公司正积极协调、努力解决上述问题,万泽云顶尚品花园尾盘清理工作将在短期受阻,不能顺利开展。
3、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实和华置业(北京)有限公司与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尚未解决。但由于天实和华三块宗地已被查封,在该项诉讼彻底结案并解除查封之前,该项目不能办理变更登记、对外销售以实现项目收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 林伟光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年4月27日接到大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的通知,获悉万泽集团在4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7%)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万泽集团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万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57,17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87%。万泽集团本次质押股份7,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7%;累计质押股份244,3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28%。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未确定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泽股份,股票代码:000534)已自2015 年 4月1 4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该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2015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尽快确定该事项,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