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2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2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和用途: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3、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4、发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6、承销机构: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进行承销工作;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劵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决策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下具体事宜,包括不限于:
1、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发行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利率等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须的手续和工作。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2015- 02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3日 9点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3日
至201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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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2015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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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手续
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1日、12日8:30-11:30,14:00-16:30
2015年5月13日8:30-9:0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传真:0791-88386926
联系人:郑小昕、陆蓓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