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5-037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国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振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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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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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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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822.09万元,比年初上升了53.56%,主要增长是本期支付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尚未到期;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6,150.22万元,比年初下降了33.16%,主要减少是公司按时支付到期供应商货款;
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1,502.64万元,比年初下降了42.12%,主要减少是期初预收的客户货款在本期发货结算;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余额-561.79万元,减少526万,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493.92%,主要是本期收到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2)投资收益本期余额479.48万元,增加了402万,比上年同期上升了520.38%,主要是本期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0.24%,主要减少是本期支付到期供应商货款;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61.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9.16%,主要减少是购买理财产品及支付投资保证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1.57万元,增加848.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了453.25%,主要增加是取得员工投资限制性股票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余松恩、周西川等26名首发前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存在纠纷人员”)就承诺函违约合同纠纷一案于2012年12月26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南山区法院于当日受理了此案(详见公司2013年03月0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与部分原始股东违约金纠纷情况的说明》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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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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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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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