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6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8,000,000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14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06,336.60元的10.67%。
二、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2015年,房地产形势趋好。公司为抓住机遇,正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寻求稳健发展。
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大量资金支出,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进一步提高。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业务情况、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 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4),并经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5),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予以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7日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所处环境,以上年内控建设为基础,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根据内控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原则及重要性原则,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及所有的全资子公司和主要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公司层面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层面涵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市场与营销、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监督、信息系统控制、内部信息传递、全面预算;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技术研发、预算执行。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一) 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设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营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治理架构,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明确了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分工和制衡机制。
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重大交易事项、公司资本变动、任免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公司通过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职责清晰,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重要事项发表意见。
4、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报告期内,公司对组织架构和内部机构进一步的梳理并完善。
(二) 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制定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奖惩制度、考勤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制度、员工录用及任免审批权限、实习生管理、职业见习基地的运作管理、培训与发展、薪酬福利及员工晋升标准等内容,规范了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管理权限。同时公司明确了各职能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做到因事设岗、以岗选人,避免因人设事或设岗,确保了选聘人员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公司注重员工能力与素质的培养,采用专业能力与道德素养并重的措施,在帮助员工提升个人能力的同时,有效的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
(三) 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将为社会创造财富作为一项坚定不移的承诺。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履行对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公司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合理约束,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了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四) 企业文化
公司践行“尊重、负责、务实、创新”的企业文化,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协同合作的企业文化氛围。公司组织公司员工运动会、旅游、各类比赛、年会等活动,将企业文化建设融入到日常活动中。公司长期开展优秀员工评选活动,持续发布公司内部刊物,全员参与交流,推广企业文化,提供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增强员工的团队精神。
(五) 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有《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收、付款计划管理制度》、《备用金及暂借款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与资金活动有关的制度,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审批权限做出严格规范,做到不相容职位相互分离,相关岗位人员相互监督与制约。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在日常营运资金管理上,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以保证资金安全。
(六) 采购业务
公司针对物资的采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流程,对采购业务的申请、审批、拟定合同、验收入库等基本流程进行了规范与控制,并且确保各关联岗位间的相互监督与职责分离,确保采购业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和管理建立体系,对招投标、采购限额及审批的权限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舞弊情况的出现。
(七)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和《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各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范围和分类,对各项资产的新增、日常调拨、盘点、抵押、保养、租赁、报废减值等管理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资产投资实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资产处置实行逐级审批管理。公司密切关注资产的动向及价值,减少冗余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同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八)市场与营销
公司根据行业市场状况及公司特点,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其中主要包括项目董事制度、微信管理办法等;合同的订立与审批、客户信用度评估、款项的催收、各项工作进度的掌控、工程质量的反馈等工作由项目董事一线牵,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明确,各级审批流程执行到位。
与此同时,公司也不断加强市场的调研工作,采用各种新的营销手段和营销方法,积极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根据行业与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管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九)研究与开发
公司一贯重视研发工作,研发投入稳步增长,开展产学研合作,更好的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公司设立研发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公司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项目立项和项目验收批准,有效降低研发风险、保证研发质量,提高了研发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十)财务报告
公司设置了独立财务核算部门,制定了《财务报告制度》、《应收款管理制度》、《预付帐款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产值确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会计核算、报表编制、档案保管等财务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财务核算人员,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合法。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严格遵循国家相关会计法规的规定,向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财务报告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披露。
(十一)全面预算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对预算的组织、执行、调整及考核做出了规定,明确了预算管理体制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审批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公司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以预算、控制、检测、分析、考核为主要管理内容。
公司通过数据综合管理,实现了对各职能部分和子公司资源利用合理分配和控制,减少了预算的盲目性,增强了预算的可行性,使得预算的制定更加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更能有效保证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十二)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约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合同管理要求与方法。公司各级根据审批权限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履行对外合同,降低了公司法律风险。
公司合同实行统一归档管理,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针对重要合同的重要信息,进行登记记录,不定期的对合同管理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合同管理。
(十三)信息系统
公司使用OA办公平台、EHR、邮件系统、ERP等信息系统促进信息的集成和分享,大力推进业务信息化和管理信息化的融合。
对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公司根据业务性质、机密程度等层级,确定不同等级人员的使用权限,并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作为安全保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及相关制度、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首先制定评价方案,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明确评价要求;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内控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价;整理、汇总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测试等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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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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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2015年度,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朱斌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