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5-01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分别是杨作军、周前、陈琦、张雷宝、车磊。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将应收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32,000万元债权转作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形成注册资本金,增资完成后,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900万元人民币增至35,9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债转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在《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2015-011)中披露了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被增资方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其实施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债转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二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5-01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债转股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的名称: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东日房开”)实施债转股增资人民币3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温州东日房开的注册资本由3,900万元人民币增至35,9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温州东日房开注册地为温州市鹿城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销售。先后成功开发自贡市中心“东方广场”、温州市 “东方花苑”、“东来锦园”、宁波余姚市“东方名苑”等项目。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其运营能力,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公司拟将应收温州东日房开32,000万元债权转作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 增资完成后,温州东日房开的注册资本由3,900万元人民币增至35,900万元人民币。
(二)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 年4月27日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将应收温州东日房开 32,000万元债权转作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形成注册资本金,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债转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销售、停车服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整
股东: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本次追加投资后的股权情况:增资完成后,温州东日房开的注册资本由3,900万元人民币增至35,900万元人民币。股东仍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温州东日房开生产经营运行情况良好,业务稳步发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温州东日房开2014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主要财务指标为:截止到 2014年12月31日,期末资产总额75,697.92万元,营业收入14.41万元,净利润-629.31万元,利润总额 -774.96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债转股,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需要,可优化母子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 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温州东日房开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追加投资不会产生新的风险。公司将把握投资节奏,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减少经营和市场风险,提高收益。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4日
至201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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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 2015 年 5月11日(上午 9:00到下午 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325003
电 话: 0577-88812155
传 真: 0577-88842287
联 系 人: 郑羲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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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5-01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投资者联系邮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自2015年4月28日起,公司的投资者联系邮箱变更为“600113@dongri.com”。原邮箱地址“ZJDONGRI@WZ.ZJ.CN”不再使用。公司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