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271版)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5-00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宁波南苑环球酒店召开。本行现有董事17名,实到15名,李寒穷董事委托陈光华董事表决,贲圣林独立董事委托朱建弟独立董事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部分监事列席会议。宁波银监局派员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经营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公司2014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如下:
1、按2014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61,113千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按本行2014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准备金998,683千元;
3、以2014年度3,249,828,40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1,462,423千元;
4、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上述分配预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为10,868,263千元,总股本变更为3,899,794,081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通报。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及2015年风险管理的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合规风险管理评价及2015年合规风险工作计划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资本充足率情况的评价及2015年度资本充足率预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经济资本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经济资本预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安排意见的报告。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余伟业、孙泽群、陈永明、宋汉平、陈光华、徐立勋、李寒穷回避表决。
本议案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余伟业、孙泽群、陈永明、宋汉平、陈光华、徐立勋、李寒穷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与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内部审计情况及2015年内部审计计划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魏雪梅女士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魏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魏雪梅女士简历:
魏雪梅,女,197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魏雪梅女士历任宁波凯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济师。
魏雪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魏雪梅女士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派出董事,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冯培炯先生、马宇晖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冯培炯先生、马宇晖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冯培炯先生简历:
冯培炯,男,1974年11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苏州分行行长。
冯培炯先生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东门支行柜员、办公室副主任,总行人事处副科长、总行人力资源部主管、总助级高级副主管,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行个人银行部、信用卡中心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公司苏州分行行长。冯培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宇晖先生简历:
马宇晖,男,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马宇晖先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江东支行信贷操作员,总行资金运营部销售岗,总行金融市场部销售岗、产品开发部高级副经理、产品开发与推广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2012年1月至今任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马宇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办理对外捐赠项目。
本议案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5-01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宁波南苑环球酒店召开。公司现有监事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辉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包括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内控制度执行到位,内控制度监督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外部审计机构,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5-01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15年5月18日下午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 会议地点:宁波开元名都大酒店
(五)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四)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五) 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5年安排意见的报告;
(六) 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七) 审议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 审议关于选举魏雪梅为女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