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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议案1、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 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 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交易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0 日 15:00至2015年6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
邮政编码:430021
联系电话:027-82763901
公司传真:027-82766668-3929
联系人:程志胜
五、备查文件
1、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
2、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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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15年 月 日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空格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5-16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2年、201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6日起暂停上市。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成功实施破产重整。2014年度,公司以股票恢复上市为目标,积极组织生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达到恢复上市条件。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并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公司将于2014年年报披露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恢复上市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一)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股票被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三)股票被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股票被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五)股票被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七)上市公司或者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进行回购或者要约收购,回购或者要约收购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向本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
(八)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具备上市条件;
(九)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十)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十一)公司因故解散;
(十二)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十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
(十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本公司的股票有被终止上市的可能。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27-82763901
传真:027-82766669-3929
地址: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
邮编:430021
联系人:程志胜
后续公司将视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5-17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
目前公司按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具体见公司内控制度中相关会计核算办法。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增的三项准则,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的五项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具体内容,公司已按上述八项准则内容和要求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及会计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整体资产、权益及利润数据,但对负债结构有影响,受影响的科目有:应付职工薪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情况为:
2014年以前,本公司对于超过一年予以支付的内退人员补偿款在长期应付款核算,在年末将下一年度支付的内退人员补偿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并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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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作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施行。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而实施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执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按新会计准则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