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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

      1.3 公司负责人何振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一元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何继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报告期末数为12,165,754.38元,比期初数减少46.5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回或背书转让减少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数为8,696,273.76元,比期初数增加225.7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留抵尚未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3.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数为197,248,669.87元,比期初数增加25.9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4.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数为1,969,836.79元, 比期初数减少85.0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2014年12月增值税等税费所致。

      5. 应付利息报告期末数为0.00元, 比期初数减少714,089.33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银行保理利息所致。

      6.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数为18,747,897.51元, 比期初数增加41.6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单位往来增加所致。

      7. 长期借款报告期末数为80,000,000.00元,比期初数增加39.13%,其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8.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为237,557.31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8.94%,其主要原因是:母公司上缴流转税增加所致。

      9.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数为38,542,474.54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4.98%,其主要原因是: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工程费、运输费及技术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为7,159,151.33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2.33 %,其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利息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为-2,264,261.77元,比上年同期数少89.6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转回已提取坏账准备数大于上年同期所致。

      12.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为47,558.8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2,870.51元,其主要原因是:参股公司成都波倍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为3,370,609.2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0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收到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为21,145.3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7.72%,其主要原因是:上期母公司缴纳滞纳金及清理往来损失,本期无此事项。

      15.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数为645,076.2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其主要原因是:母公司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数为-371.28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01.05%,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191,577,138.19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44.72%,其主要原因是:母公司以及子公司收到销售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8.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发生数为3,241,578.66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648.94%,其主要原因是:母公司以及子公司北京迪赛奇证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的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5,520,431.04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8.88%,其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及单位往来款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21,203,669.3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6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备用金及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数为13,166.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5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2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72,5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500,000.00元,其主要原因是:保理借款由“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调整到“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另本期母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38,520,094.82元,比上期减少69.43%元,其主要原因是:保理借款由“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调整至“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所致。

      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79,090,966.1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77.27%,其主要原因是:偿还保理借款由“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调整到“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所致。

      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8,439,837.01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78.89%,其主要原因是:支付保理借款利息由“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调整到“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所致。

      2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11,967,694.2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8.9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保理借款由“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调整到“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保理借款利息由“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调整到“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季度投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27.31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39.95万元(包括置换金额5,931.96万元),其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3,006.33 万元,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6,078.51万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855.1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500.00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扣除累计使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4,186.7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及支付手续费合计44.7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5年3月31日余额为4,231.5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生承诺: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且出售价格不低于8.00元人民币。

      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振亚

      日期 2015-04-24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1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4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宋华、陈际红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刘玉平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宋华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在青海民和出资设立青海民和动力源余热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4,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主要从事余热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以上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1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青海民和动力源余热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

      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拟投资4,000 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

      的100%。上述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该公司设立事宜。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的子公司所依托的余热发电站受制于用能单位

      的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经营风险。新成立的团队可能存在内部管理失效与技术能力不足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青海民和通力公司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经营与管理需要,公司拟在青海民和设立青海民和动力源余热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全部由公司以现金出资,公司持股100%。

      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该公司设立事宜。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青海民和动力源余热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出资情况:注册资本4,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4、主要经营业务:余热电站的建设、运营、维护。

      5、经营期限:10年

      以上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满足公司民和通力硅业公司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经营与管理需要。

      2、承接余热发电站的运营与维护,培养余热发电站运营与维护专业人才,为公司余热发电项目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设立的子公司所依托的余热发电站受制于用能单位的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经营风险。

      2、新成立的团队可能存在内部管理失效与技术能力不足的风险。

      五、备查资料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05 公司简称: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