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4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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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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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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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起,中国经济全面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趋缓,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升级,全年经济平稳运行。在节能减排的压力下,随着节能环保升级为国家支柱产业,核电项目正式启动,水电行业开始回暖。在此政策背景和行业形势下,公司在各方面业务取得了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践行“大能源+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投资”发展战略,核电业务取得了重大突破,水电业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屡获重大订单,高起点进入了节能行业,成功收购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文化传媒行业,收购了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40%的股权,顺利完成了第二次非公开增发,以公司持有的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参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组。
1、为应对近年来国内水电设备市场需求下降的趋势,与激烈的行业竞争现状,公司逐步将水电业务扩展至海外,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累计获取三个重大海外水电订单,分别来自于乌干达、老挝和土耳其,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2、控股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公司”)喜获核电订单,标志着公司真正成为核一级部件设计制造商。
报告期内,国内核电建设正式重启,控股子公司华都公司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一举拿下国内国外两个控制棒驱动机构订单。这不仅是核电业务质的突破,也让公司在核电行业站稳脚跟,成为核一级部件的主要供应商。
2014年11月26日,华都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海以独家议标方式签署了《控制棒驱动机构设备订货合同》。合同总金额:25,776.00万元人民币。该合同系华都公司首次承接的大型商用核电站关键设备制造合同,标志着华都公司跨入核一级产品的批量化生产阶段,并成为“华龙一号”核电控制棒驱动机构供货的先行者。
2014年12月30日,华都公司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核动力院”)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以独家议标方式正式签署了《福建福清核电项目5、6号机组控制棒驱动机构(CRDM)设备供货合同》,确定由华都公司为国内核电站建设首次采用“华龙一号”核电技术提供两个机组所需的ML-B型反应堆控制棒驱动机构。合同总金额:25,641.00万元人民币。
华都公司此次以独家议标方式与核动力院签订福清5、6#机组控制棒驱动机构设备的批量化采购合同,是继2014年11月承接了我国首次出口的百万千瓦核电控制棒驱动机构制造合同后,再次承接的大型商用核电站核一级关键设备制造合同,进一步奠定了华都公司作为“华龙一号”核电控制棒驱动机构供货先行者的地位。
作为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计划启动示范工程建设,为核电“走出去”奠定了基础。华都公司拥有的ML-B型控制棒驱动机构专利技术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其控制棒驱动机构顺利通过了冷态实验、热态实验和抗震实验。华都公司的产品已验证运行超过1500万步,是目前世界上可以确认的磁力提升式控制棒驱动机构的最高运行纪录。
3、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收购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这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军节能领域,“大能源”战略再增一级。
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大力扶持节能环保产业,力求将其打造成新的支柱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一方面可以服务工业生产领域,减轻环境压力。另一方面,能够拉动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增加节能环保大型工程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格睿”),浙江格睿系专业从事节能环保技术的开发;能源动力系统相关设备、节能环保相关设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能源动力系统节能项目、节能环保项目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合同能源管理系统的推广和应用等业务的公司。西安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格睿”)为浙江格睿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格睿持有西安格睿100%股权。
浙江格睿是一家高速成长型的节能公司,其为客户提供的循环水系统整体优化技术是解决节能节水问题的整体优化方案,有别于其他公司提供的单一节能方案,浙江格睿提供的是多学科的整体优化方案,在节能减排领域具有革命性的突破。在目前节能减排的压力下,浙江格睿提供的技术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客户需求量巨大,未来高速成长明确,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是公司着力培育的新的利润增长点。
收购浙江格睿股权是公司践行大能源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
西安格睿在以往为客户提供循环水系统优化服务的过程中需要向市场采购大量水泵和高效电机,而浙富水电与浙富临海电机则完全具备供货能力。西安格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高速的成长预期,公司希望通过此次投资可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能有效缓解公司部分产能过剩问题,深化公司“大能源”战略布局。
4、公司以持有的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三四五”)的股权参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软件”)资产重组
2014年1月16日,海隆软件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二三四五100%权益。公司以持有二三四五32.50%的股权,参与海隆软件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2014年9月19日,海隆软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新股登记材料,并取得了其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完成了新股增发登记。海隆软件本次向我公司增发57,405,569股(约占海隆软件增发后总股本的16.46%),增发价格14.96元/股,股份上市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锁定期限为36个月。
海隆软件与二三四五的并购重组有利于完善公司战略投资的退出渠道及丰富投资收益实现路径,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流动性。
5、收购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强音”)40%的股权
2014年4月24日,公司与璀灿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璀灿星河”)及田明先生正式签署了《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受让梦响强音40%股权。根据该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田明先生同意:在梦响强音201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六个月内,公司有权以现金或股权方式按照约定的定价原则收购田明先生控制下的上海民星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梦响强音不低于11%的股权,即公司行使该项收购权利后将合计持有不低于梦响强音51%的股权。
梦响强音系专业从事电视及电影节目品牌管理开发、衍生产品开发运营、艺人经纪、现场演出、互联网衍生产业等业务的公司,其获独家授权开展上述业务的影视节目包括“中国好声音”、“中国好歌曲”、“出彩中国人”、“中国好舞蹈”等,该等影视节目是现时中国收视率位居前列的音乐娱乐节目,其拥有良好的管理团队、节目衍生品牌授权、签约艺人及版权资源、市场推广渠道。
公司投资梦响强音,是继投资二三四五之后,继续践行前瞻性投资新兴领域战略的具体举措。公司以互联网领域作为目前投资的主要重点,拟定了“大能源+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投资”的战略转型方向,目前正在两个方向积极开拓。2013年对于二三四五的投资,为公司在互联网领域提供了更深入理解和接触更多投资标的的机会,也使得公司的互联网投资战略更加清晰。梦响强音的优势在于它拥有良好的内容品牌,巨大的注意力经济,利用互联网,有利于其把注意力变成流量、形成利润,而传媒企业为达成这一目的,需要植入互联网基因,需要良好的合作伙伴,其与扮演互联网流量入口的平台类互联网企业间存在战略合作的空间。而二三四五是互联网的流量分发平台,公司也希望能够进一步利用并协助其巩固这一优势。流量分发平台企业需要寻找到独特的内容或应用以提高平台的粘性,增大用户群、增加流量。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投资,与梦响强音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并促成梦响强音和二三四五的战略合作,推动双方商讨如何开发移动娱乐社交应用、互联网音乐搜索方面的产品。
同时投资梦响强音也有利于推动公司与其它互联网细分平台类企业的投资合作,与梦响强音形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通过梦响强音的品牌影响力、传媒资源、互联网衍生业务拓展能力,建立并巩固公司在互联网领域的战略支点,寄望在为公司带来潜在良好收益的同时,有利于公司以投资为手段,以资源整合为目标,深化在互联网细分领域的战略布局,谋求更长远发展。
6、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4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了我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2014年7月,公司共向4名发行对象合计非公开发行股票108,619,64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5.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72,425,502.80元,扣除发行费用18,521,827.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53,903,675.62元。股份锁定期限为36个月。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4年8月18日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降低。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运用债务融资的能力,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同时,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了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空间,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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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毅
201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