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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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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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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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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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开展和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
1、推进企业并购,加快业务布局。
为加快实施公司全产链总承包的商业模式,营造大装饰格局。报告期公司加快推进企业并购,主要包括:(1)收购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能”),布局智能建筑、智能家居领域,实现大安装战略。(2)收购盈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创科技”),通过3D打印实现持术升级。(3)收购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炫维网络”),打造硬装、软装、家电、家具一体化的集成家概念,搭建电商平台,切入互联网家装领域,实现业务增长,开拓万亿级家装消费市场。
2、优化组织架构,强化管理服务。
为实现组织优化升级,在合并、升级原有职能的基础上,2014年公司组建了营销中心、投标中心、工管中心、集采中心、BIM中心、稽核中心等11大管理中心。在营销体系建设方面,公司逐步试点新的区域营销管理模式,在原有营销网络的基础上进行全国布点与区域优化创新。公司新设立营销中心,下设五大服务与管理部门,不断优化管理结构,实现资源共享与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营销管理体系,实现精细化管控。在生产系统管理上,紧紧围绕项目管控,建立了工管中心、集采中心、核算中心与深化设计院,初步形成了协调统一的“三心一院”模式。
3、深化制度建设,健全标准体系。
2014年,公司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4年新修订制度110项,在营销管理方面,制订了《亚厦股份营销蓝皮书》,实现了项目立项报备、项目报名资审、项目投标、项目中标与履约全程一体化管理,使营销管理不断朝着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成立了工程管理公司,修订了《亚厦股份项目管理标准化手册》,实现了成本控制与项目的实时管控,提升了项目规范化运作水平。
4、坚持人才引进和培训,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亚厦在管理实践中形成了可复制的经营理论和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需要吸收大量的优秀人才。为此,亚厦一直将人才建设作为企业的战略要求,将打造卓越团队作为重要目标。公司一直以来积极组织各类培训让所有员工迅速融入企业文化,认同公司的价值观。
5、推广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将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建筑装饰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研究,通过建筑装饰工业化的创新研究与互联网思维的融合,积极促进企业生产、营销、研发的三端融合和建筑装饰工程的全供应链管理,实现企业重构建筑装饰行业生态圈的战略发展。
公司以3D打印、BIM技术等新兴技术为载体,快速推进建筑装饰装配化构件的系统性开发和虚拟施工技术的信息化融合,加速推动建筑装饰工业化项目以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的推广和应用,截止2014年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获得专利244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27项。累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奖(包括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和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创新奖)393项。截止2014年末,公司参股公司盈创科技拥有9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6项),是全球第一家掌握建筑3D打印技术的高科技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还荣获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2项、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项,荣获2014年浙江技术创新能力百强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65%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公司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出资36,593.70万元收购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65%股权,公司已于2014年11月19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自2014年11月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0.411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0万元收购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0.4119%股权,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4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自2014年12月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浙江巨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巨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以1,888.48万元价格转让给林云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自2014年12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注销北京尚呈视界广告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在2014年5月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故2014年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丁海富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