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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合肥开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合肥开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年报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黑豹 公告编号:2015-009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已按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要求对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执行新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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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1、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期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将职工薪酬分类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变更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做出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如下:我们对变更说明所载内容与我们审计中航黑豹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内容的独立意见。
2、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专项说明。
3、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专项说明。
4、关于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对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0 股票简称:中航黑豹 编号:临2015-010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风险简述:本次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借款合计104,4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宏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2、关联关系介绍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518号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晓义
注册资本:5524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交通运输设备及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经营本公司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相关技术出口业务;工、模具生产、销售;非标准及成套设备开发、制造、销售;机载通讯系统的开发、制造、销售;锻造、热处理加工;开展本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汽车零配件、炊事用具、地面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制造、销售;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备件;技术进口业务(不含国家专项管理产品);物业管理;助力车的生产、销售;项目投资;自有房产租赁;摩托车及液压技术咨询、服务;自有设备、车辆租赁停车场服务。
2、关联关系介绍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惠路东2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注册资本:陆仟柒佰叁拾陆万壹仟圆整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汽车内外饰件的研究、生产、销售;汽车销售;制冷空调销售安装及维修;一类汽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维修竣工检验;宾馆餐饮、住宿、停车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汽车配件、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材料、橡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润滑油、国产瓶装酒、瓶装饮料、卷烟销售。
2、关联关系介绍
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乘龙专用车有限公司49%的股份,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长李晓义先生、董事孙丽女士、董事秦少华先生、董事朱景林先生与上述交易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2、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宋文山先生、王大伟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4、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0 股票简称:中航黑豹 编号:临2015-011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李晓义先生、董事孙丽女士、董事秦少华先生、董事孙军亮先生、董事朱景林先生与上述交易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宋文山先生、王大伟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同各关联方所进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4、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二)定价策略
上述交易按照可比的同类市场价格进行定价,结算方式等交易事项与同类供货商、销售商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市场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0 股票简称:中航黑豹 编号:临2015-012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开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风险简述: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加合肥开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的资本规模,实现产业的快速扩张,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开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开乐”)拟将注册资本金由500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其中,安徽开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合肥开乐进行增资3,000 万元、合肥立元投资有限公司对合肥开乐进行增资1000万元。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增资完成后合肥开乐的股权结构为: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安徽开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安徽开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05国道21号
法定代表人: 蒋玉松
注册资本金: 1,670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 专用汽车项目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
2、合肥立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合肥立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稻香路与珊瑚路交口
法定代表人:赵丽丽
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开发与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及咨询。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开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立元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开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稻香路创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少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5日
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改装、销售。
(二)交易实施后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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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加合肥开乐的资本规模,增强其履约能力和融资能力,有利于做大做强合肥开乐专用车产业,实现产业的快速扩张,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长李晓义先生、董事孙丽女士、董事秦少华先生、董事朱景林先生与上述交易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2、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宋文山先生、王大伟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增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增加合肥开乐的资本规模,增强其履约能力和融资能力,有利于做大做强合肥开乐专用车产业,实现产业的快速扩张,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4、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黑豹 公告编号:2015-013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9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文登市世纪大道8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9日
至201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的另需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需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亦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 联系人:金晓
电话:0631—8087751
传真:0631—8352228
邮编:264400
地址:山东省文登市龙山路107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