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正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思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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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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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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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2015年一季度,公司以“创新变革”作为发展总基调,继续坚持以遨游网为龙头、致力于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O2O模式,并推出“遨游网+”战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3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2%,实现净利润6,787.3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84%。
报告期内公司旅行社业务在深化线上线下各板块协同发展的同时,加强自主产品创新和后台技术研发。公司高端旅游业务运营一年多以来,获得良好口碑,中青旅耀悦荣获2014新京报中国旅游总评榜年度最佳高端订制品牌奖。一季度遨游网推出旅游产品对比功能,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客户体验,“遨游网+”战略的三项重要计划——邀约100家旅游产业优质运营商、建设O2O“百城千店”、招募全国英才加入遨游网+发展事业有序推进中。会展公司加速拓展运动休闲市场,推出自主体育品牌活动“速度周末”。
乌镇景区一季度增长快速,接待游客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37.55%,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2.36%。古北水镇景区受限于北方冬季出行人数较少和冬季产品推出时间较晚,一季度接待游客5万人次,实现营收2700万,进入4月后客流显著增加。中青旅山水酒店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03%。
策略投资方面,中青旅创格科技一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89%;西南三省福利彩票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略有下滑;中青旅绿城继续慈溪项目尾盘销售;中青旅大厦物业出租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向包括中国青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青旅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青旅集团作为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作出承诺:青旅集团将以现金认购中青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所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均不转让,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控股股东青旅集团作为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承诺:(1)本次发行完成后,青旅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青旅《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青旅集团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发行完成后,青旅集团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规范与中青旅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青旅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青旅集团和中青旅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3、为确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住宅地产业务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房地产项目仅余控股公司慈溪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慈溪玫瑰园"项目尚未销售完毕。待该项目清算完毕后,公司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逐步战略性退出住宅类房地产业务,强化旅游主业业务发展。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来在不与控股股东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拟继续开展住宅类房地产业务的,公司将严格遵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骏
日期 2015-04-28
公司代码:600138 公司简称:中青旅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