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4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7人,刘海淼、易旺青两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肖宏江董事、夏成才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肖宏江董事长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为416,232,840.42元,本期净利润为1,028,346,064.00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834,606.40元,本期已分配利润294,181,232.29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47,563,065.73元。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 现拟以公司总股本5,348,749,678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4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288,832,482.61元,剩余758,730,583.1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分别出具意见,相关核查意见及《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意见,相关核查意见及《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会议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它相关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为130万元(不含差旅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财务公司开展投资业务的议案》
为灵活配置资产,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资金运用效能和综合服务能力,会议同意财务公司按照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投资业务,投资规模不超过10亿元。
上述议案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财务公司开展投资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激励计提方案》
会议同意按照《公司业绩激励实施方案》对经营管理层计提业绩激励资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审议事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财务公司开展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开展投资业务,业务范围包括: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财务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已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20号福星惠誉国际城8栋1单元6楼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张国勇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许可项目、经营范围与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范围一致)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股88%;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清能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宣恩洞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1,279.75万元,负债总额95,486.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12%;实现营业总收入8,080.66万元,净利润为3,394.31万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4,547.46万元,负债总额117,138.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11%;实现营业总收入2,673.15万元,净利润为1,614.99万元。
三、投资方案
(一)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二) 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类投资:(1)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2)同业拆出、债券质押式回购(逆回购);(3)货币市场基金;(4)银行票据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
现金管理类投资预期收益率水平为年化4.5%-5%。
2、增值收益类投资:债券;债券型基金;专户产品;券商两融资产收益权
转让及回购。
增值收益类投资预期收益率水平为5%-6%。
3、在积累一定投资经验基础之上,尝试开展委托投资业务。
4、在集团各类直接融资过程中,充分发挥财务顾问职能。
(三)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四、开展投资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通过开展投资业务,不仅可以提升资金运用效能,提升盈利能力;同时,通过开展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和委托投资业务,能够使财务公司更好地发挥桥梁作用和专业优势,为集团和所属成员单位在债务融资、资产配置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优化业务结构,扩展服务外延,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金融牌照的功能。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投资不同类产品,财务公司面临的风险也不一样。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投资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债券基金、专户产品等主要面临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他投资类产品在其投资期内也主要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业务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通过对机构设置及职责、决策体系、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规则等进行规范,有效保证投资业务的合规开展。
2、坚持以防控风险为前提开展各类业务,以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以决策、交易、清算、核算相分离为原则,针对证券投资业务中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进行了岗位分离及制约的设置。
3、风险控制放在投资策略首位,公司投资目标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保证流动性和传统业务开展的基础上,获得资产的增值收益”。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财务公司开展投资业务,有助于提升资金运用效能,提升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履行了决策、交易、清算、核算相分离的岗位设置原则,内部控制程序规范、有效。同时,本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授权财务公司开展投资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502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5年4月1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4人,监事楼坚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为416,232,840.42元,本期净利润为1,028,346,064.00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834,606.40元,本期已分配利润294,181,232.29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47,563,065.73元。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 现拟以公司总股本5,348,749,678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4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288,832,482.61元,剩余758,730,583.1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将公司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全面、准确的。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