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900929 公司简称:锦旅B股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邵晓明、首席执行官包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琦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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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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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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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0,12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3%;实现营业利润1,7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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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0,12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3%,主要是第一季度为公民游业务的淡季,公司出境游业务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保持了稳定,收入同比增长0.43%;受益于公司近年来大力拓展入境旅游业务,入境旅游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6.60%;国内旅游由于消费者旅游习惯发生改变,自助游、自由行的出行方式盛行,传统旅行社的组团出游方式面临较大的挑战。以下为公司各项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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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行业毛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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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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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1月28日,就锦江酒店向锦江国际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66,556,270 股国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0.21%),在锦江酒店签署的《收购报告书》中,锦江国际与锦江酒店承诺如下:
1. 为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锦江酒店、锦江国际均承诺,收购完成后,保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其下属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有可能形成竞争,上市公司有权按合理价格收购相关竞争性业务和资产。
2. 锦江酒店、锦江国际均承诺,收购完成后,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3.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锦江酒店承诺如下: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上述事项的承诺将长期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锦江酒店、锦江国际无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晓明
日期 2015-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