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788 公司简称:光大证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薛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世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满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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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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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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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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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及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详见公司公告2014-053、060,2015-011号)
2、经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新鸿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70%股份。(详见公司公告2015-006、007、009号)
3、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相关议案,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详见公司公告2015-015、028号)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09年8月公司公开发行上市时,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就避免与公司构成业务竞争出具声明和承诺,报告期内,承诺事项执行情况良好。
2、为保持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承诺将平稳处置因“8.16”事件而购入的股票。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告的“8.16”资产处置方案,平稳、有序处置“8.16”金融资产,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已采用竞价交易市场单向减持方式处置因“8.16”事件购入的股票共计53.56亿元(按持仓成本计算),同时,结合公司信用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已将0.06亿元股票用于融资融券业务,无股票用于转融通业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峰
日期 2015年4月29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