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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共同增资方为古少扬,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古少明及董事长古少波之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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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武汉矽感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鸣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大道31号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研发、生产、测量及销售;二维条码技术及其识读设备、输出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扫描仪、摄像头等光电传感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HXUPC微机病毒防护卡、电脑软件、硬件及相关配件研究和技术服务;数据库、数据处理、计算机网络及电信服务业务(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短信服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许可证期限至2016年9月13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光谱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质谱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后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2、本次增资前武汉矽感注册资本及其股权结构
截至2015年4月27日,武汉矽感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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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感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矽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亦为上海感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合伙人,因此海矽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感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关联股东。
根据增资协议,武汉矽感在公司本次增资前,需将注册资本减资至人民币2,000万元,减资后,武汉矽感的股权结构将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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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将在上述减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增资后武汉矽感注册资本及其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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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入的增资款10,000万元中,533.34 万元计入武汉矽感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古少扬投入的增资款2,500万元中,133.33 万元计入武汉矽感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4、武汉矽感主要财务数据及盈利预测
武汉矽感最近一年一期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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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矽感、张伟预计武汉矽感2015年度的净利润(以宝鹰股份委托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利润,下同)为2,000万元、2016年度的净利润为10,000万元、2017年度的净利润为30,000万元。
上海矽感、张伟共同承诺武汉矽感2015年至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40,000万元。
5、武汉矽感主营业务情况
武汉矽感拥有从二维条码码制标准研发到解决方案提供的完整产业体系,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格矩阵码(GM码)”、“紧密矩阵码(CM码)”,先后成为信息产业部颁布的国家电子行业标准,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家标准。其中GM码同时被国际标准组织AIM Global颁布为国际标准,并于2011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
武汉矽感作为一家创新型高科技企业,依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国际领先的二维条码技术优势,根据不同行业的差异化需求和二维条码的应用特点,提供以二维条码技术为核心的产品和行业综合解决方案;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灵活、低成本、差异化的服务。
武汉矽感目前主营业务是提供食品及其他商品的安全追溯服务,打造物联网模式的食品安全感知网,解决食品安全快速追溯社会化课题,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全环节、全方位的食品安全信息服务,并将此信息服务的触角向国民经济其它领域延伸,进而打造物联网电子商务平台。
6、武汉矽感竞争优势
(1)自主知识产权优势
武汉矽感拥有从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格矩阵码(GM码)■”、“紧密矩阵码(CM码)■”,其中GM码是我国唯一“四标”合一的二维码码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军标、行业标准)。
GM码是一种正方形的二维码条码码制,该码制的码图由正方形宏模块组成,每个宏模块由6乘6个正方形单元模块组成。GM码可以存储一定量的数据并给用户提供5个可选的纠错等级,在纠错等级允许的前提下,任何区域被污染都不影响识读。
CM码的设计目标就是为了在存储容量和数据密度等特性上取得突破,同时降低系统软硬件成本,包括打印成本和识读设备成本。CM二维码采用了现金的结构设计和数据压缩模式,其编码数据容量有了质的飞跃,在第6级纠错的情况下仍可达到32KB容量,由于CM码具有超大容量,因此可存储各种数据。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维条码可广泛应用于食品流通、医疗、航空、物流、金融、建筑、制造、电子折扣券、交通管理及政府公共行业等。
武汉矽感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①境内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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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境外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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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解码安全优势
因二维码使用方便,信息交互简单便捷,因此成为目前最受欢迎的信息载体,发展势头迅猛。二维码作为一种连接线上和线下的重要技术,在食品溯源、社交应用、移动营销、移动支付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日本QR码较早进入我国推广应用,其在国内的应用较为普遍,但因QR码在国内的应用缺乏统一的应用管理体系,任何机构或个人均可随意制作和发布二维码,光从二维码外表难以辨别其包含信息是否合法,网络病毒、虚假信息等不良信息借助二维码肆意发布与传播,严重威胁我国信息安全及消费者的财产和数据信息安全。
拥有自主知识产品的武汉矽感GM码,成功打破国外企业在二维码技术标准中的垄断。与常见的日本QR码不同,这种二维码由25个小单元格组成,边角上没有定位点,解码由武汉矽感后台数据中心进行解码,实现了二维码安全风险的可控。
(3)物联网产业技术应用优势
经过10余年的技术研发,武汉矽感GM码的应用开始进入实质性推广实施阶段,首先在食品安全溯源领域规模化应用。以全球最为关注的食品安全为背景,以物联网为核心和基础,以互联网为应用介质,通过二维条码标识技术等信息传感设备,实现了食品安全追溯领域的过程化管理,以及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节点控制,目前这一应用已在武汉、南宁进入实施阶段。
未来武汉矽感将立足于大力推进“互联网+”的信息化融合发展进程,利用二维码的核心技术,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创新道路,通过严密的科学决策,从行业应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两化融合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7、武汉矽感估值定价情况
基于上海矽感、张伟对武汉矽感的利润预期及上海矽感、张伟的业绩承诺,各方协商一致,以预计的武汉矽感2015年度的净利润2,000万元的25倍,即人民币5亿元作为武汉矽感的整体估值,并以此确定增资价格。本公司向武汉矽感增资10,000万元,获得武汉矽感的20%股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增资方案
基于上海矽感、张伟对武汉矽感的上述利润预期及上海矽感、张伟的业绩承诺,各方协商一致,以预计的武汉矽感2015年度的净利润2,000万元的25倍,即人民币5亿元作为武汉矽感的整体估值,并以此确定增资价格。
本协议各方同意,宝鹰股份、古少扬分别向武汉矽感投入增资款10,000万元(5亿元×20%)、2500万元(5亿元×5%),合计总额人民币12,500万元以分别获得武汉矽感20%、5%的股权。
2、增资价款的支付
宝鹰股份、古少扬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分别向武汉矽感支付增资款人民币4,800万元、1,200万元,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宝鹰股份已经根据2015年3月27日签署的《关于增资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向武汉矽感支付了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金,该3,000万元抵作4,800万元增资款的一部分,宝鹰股份实际还需要根据本项规定支付的增资款为人民币1,800万元。
在武汉矽感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减资的前提下,宝鹰股份、古少扬在2015年9月30日之前向武汉矽感分别支付增资款人民币5,200万元、1,300万元,合计人民币6,500万元。
3、业绩补偿
如武汉矽感2015年、2016年、2017年(下称“补偿期”)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足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上海矽感、张伟同意对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足累计承诺净利润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武汉矽感,上海矽感、张伟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投资方、武汉矽感有权向上海矽感、张伟中的任一一方要求向武汉矽感全额支付补偿款。各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应以由投资方指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4、武汉矽感的经营管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矽感的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由宝鹰股份推荐并通过武汉矽感股东会选举产生2名董事,由上海矽感推荐并通过武汉矽感股东会选举产生3名董事,就宝鹰股份、上海矽感各自提名的董事,其他方应在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会议中投赞成票,各方将促使武汉矽感董事会选举上海矽感指定的人士担任武汉矽感的董事长。
武汉矽感同意授权宝鹰股份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可以在建筑及装饰材料追溯与溯源及电商业务领域独家使用武汉矽感的二维码系统,武汉矽感不得给予除宝鹰股份以外的第三方相同或类似的授权或给予第三方的授权与上述授权存在冲突,且该授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可撤销。
5、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1)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2)若武汉矽感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减资,则投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武汉矽感将投资方已经支付的增资款返还投资方。上海矽感和张伟对武汉矽感的该等返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各方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7、协议的签署、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在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2)宝鹰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本协议应在本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但亦可因下列任一情形而提前终止:(1)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或依法解除本协议;(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武汉矽感拥有从二维条码码制标准研发到解决方案提供的完整产业体系,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格矩阵码(GM码)”、“紧密矩阵码(CM码)”,先后成为信息产业部颁布的国家电子行业标准,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家标准。其中GM码是我国唯一的“四标”合一的二维码制。
经过10余年的研发,武汉矽感二维码在食品的安全追溯服务已得到推广和应用,同时基于二维码技术在物联网的重要地位,行业与企业均处于快速成长期。
公司将本次增资武汉矽感作为践行“互联网+建筑装修”物联网电子商务平台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增资武汉矽感对公司的影响将体现在:
1、构筑“互联网+建筑装饰”物联网电子商务生态圈
公司结合建筑装饰行业发展趋势及互联网对产业链的变革机会,利用物联网技术构筑“互联网+建筑装饰”电子商务生态圈。2014年7月公司以1.08亿元完成对上海鸿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的股权投资,涉足家装、建材和家居领域的“O2O”电商平台,引入互联网思维助力公司优势产业发展;同年12月份,公司投资成立上海和兴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建立B2B网络建材销售平台,打造集资讯发布、品牌推广、产品交易、物流配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本次增资武汉矽感,是公司“互联网+建筑装饰”的战略投资,有利于公司利用二维码技术建立建筑装饰材料的物联网,搭建大数据平台,构筑电子商务平台生态圈,全力打造“互联网+建筑装饰”的物联网电子商务生态圈。本次增资后,武汉矽感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指定的关联放在建筑及装饰材料追溯与溯源及电商业务领域独家使用武汉矽感的二维码系统,有利于公司利用二维码进行装修材料从装饰材料的产地、运输、库存到施工等数据的可追溯性,实行项目过程管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践行精品工程的战略。
2、移植互联网文化,建立信息时代的商业思维
二维码作为物联网及多数行业线上线下形成闭环的入口,武汉矽感管理团队在多年的二维码技术应用推广及二维码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的探索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本公司增资武汉矽感后,通过探索二维码在建筑装饰领域的具体应用,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打造物联网时代的电子商务平台;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提升在信息时代的商业思维,在以客户为中心、对产业链进行全程溯源和项目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和商业模式。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股份”或“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增资23,520.00万元,其中23,000.00万元计入宝鹰建设注册资本,剩余5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宝鹰建设股本将由45,000.00万元变更为68,000.00万元,剩余5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合并控股持有其100%股权不变。
增资资金来源为宝鹰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原投资项目之一的“部品部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43,758.00万元,公司拟终止上述项目,并将其中的23,520.00万元用于向宝鹰建设增资以支付其购买的高文安设计60%股权。
上述增资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方可实施。
2、本次增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投资主体
本次增资投资主体为宝鹰股份,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古少波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604-05单元
注册资本: 4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安装;建筑装饰石材销售、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证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三、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3,520.00万元对宝鹰建设增资,用于收购高文安设计60%的股权。
通过收购高文安设计并有高文安的加盟,非常有助于宝鹰建设实现“设计带动施工”的发展策略,在迅速提升公司整体设计水平的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对施工订单的吸获能力;同时高文安在境内、港澳台、欧美华人区及东南亚诸国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高度契合公司紧跟“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深度积极拓展海外业务的经营方针,从而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具有很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收购高文安设计控股权后,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高文安和众多著名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设计龙头作用,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在高端设计、装饰施工上的领先优势;同时公司将充分引进高文安先进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法,培训和提升公司整体设计能力,将公司的整体设计水平推升到国际水平,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本次收购高文安设计60%的股权,高文安承诺所有的设计业务均由高文安设计承接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将快速提升设计业务,围绕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业务做大做强,并将业务拓展至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力争成为全球主要建筑装饰设计施工承包商之一。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1栋6楼宝鹰文化大讲堂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推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9.1、关于选举古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9.2、关于选举刘慧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9.3、关于选举党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关于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15、《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6.1、债券发行规模
16.2、发行方式
16.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16.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16.5、债券期限
16.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6.7、募集资金用途
16.8、上市场所
16.9、担保情况
16.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6.11、承销方式
16.12、偿债保障措施
16.13、决议的有效期
1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8、《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9、《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5、7、11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议案9需逐项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办法,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5、7、11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5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吴仁生,联系电话:0755-82924810,传真:0755-88374949,邮政编码:51804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047;
2、投票简称:宝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宝鹰投票”之“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6项下有多项表决子议案,16.00元代表对议案16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6.01元代表议案16中子议案16.1,16.02元代表议案16中子议案16.2,以此类推。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如议案9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9.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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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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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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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电子邮箱:zq@szby.cn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合作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宝鹰股份”)与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武汉矽感”)基于对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及产业链的“互联网+”机会,就建立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事项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方式与范围
双方将以建立建筑装修材料物联网、大数据平台,提升电子商务平台的极致消费体验和服务为导向,在电子商务及其生态链、互联网业务领域进行多种模式合作,建立双方高层的密切沟通机制,并对接双方在建筑材料物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团队,积极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支持双方相关业务的发展。
双方将就以下事宜进行深度的战略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装饰材料的溯源和物联网的搭建;
(2)电子商务大数据运营和管理平台的构建;
(3)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战略合作事宜。
2、二维码系统的授权
武汉矽感同意授权宝鹰股份(包括宝鹰股份下属控股及参股公司)在建筑及装饰材料追溯与溯源及电商业务领域独家使用武汉矽感的二维码系统,武汉矽感不得给予除宝鹰股份(包括宝鹰股份下属控股及参股公司)以外的第三方相同或类似的授权或给予第三方的授权与上述授权存在冲突,且该授权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可撤销。
3、协商机制
(1)双方同意就本协议约定内容,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应按照其各自正常业务程序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保持相互合作的联系,随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各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
4、合作期限
除非双方一致同意修订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长期有效。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对本协议进行扩展,并对本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
5、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依法并根据本协议及相关补充、修订文件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合作的意义:
1、构筑“互联网+建筑装饰”物联网电子商务生态圈
公司结合建筑装饰行业发展趋势及互联网对产业链的变革机会,利用物联网技术构筑“互联网+建筑装饰”电子商务生态圈。本公司与武汉矽感建立双方资源、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推动本公司在建筑材料可溯源化、搭建物联网,实现新型的电子商务生态圈等方面深度融合,是本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信息互联网时代业务拓展与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2、移植互联网文化,建立信息时代的商业思维
武汉矽感作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格矩阵码(GM码)”、“紧密矩阵码(CM码)”,其中GM码是我国唯一“四标”合一的二维码码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军标、行业标准)的技术性企业,武汉矽感基于二维码技术已在食品溯源、感知与应用实践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二维码作为物联网及多数行业线上线下形成闭环的入口,武汉矽感管理团队在多年的二维码技术应用推广及二维码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的探索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本公司与武汉矽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探索二维码在建筑装饰领域的具体应用,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打造建筑装饰材料物联模式下的电子商务生态圈,把握互联网经济,提升公司新兴产业投资运作能力;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提升在信息时代的商业思维,在以客户为中心、对产业链进行全程溯源和项目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和商业模式。
3、通过大数据跟踪,提升公司主业经营效率和效益
本公司与武汉矽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武汉矽感同意授权公司在建筑及装饰材料追溯与溯源及电商业务领域独家使用武汉矽感的二维码系统,有利于公司利用二维码进行装修材料从装饰材料的产地、运输、库存到施工等数据的可追溯性,实行项目过程管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践行精品工程战略,并进而提升公司主业的经营效益。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与武汉矽感后续将就战略合作的具体事宜或合作项目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就每个合作事宜或合作项目的具体细节进行详细约定,本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进行持续披露。
2、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相关资产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宝鹰股份,证券代码:002047)自2015年3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并于2015年4月2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2015-010、2015-012、2015-014)。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关于对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