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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1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5-021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赵维茂、刘彤先生、独立董事邓传洲先生、尤建新先生、周启英先生和副总经理张黎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

      董事赵维茂先生、董事刘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三分之二,董事赵维茂先生和刘彤先生的辞职报告待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之后生效。

      独立董事邓传洲先生因任期即将届满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尤建新先生和周启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上述三位独立董事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邓传洲先生、尤建新先生和周启英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张黎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维茂先生、刘彤先生、邓传洲先生、尤建新先生、周启英先生、张黎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相关职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5-022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15年4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上的所有议案,本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现将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内容再次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2014 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1,279,709.44 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2,769,019.02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 14,048,728.46元。

      3、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31.2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52.20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991.02万元,截止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的利润为-22,143.22万元。

      由于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拟申请叁拾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目前公司处于业务稳定增长期,为了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可持续发展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长久保持与各银行间已建立起来的良好的、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计划2015年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叁拾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此外公司为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将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作根据业务的需要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综上所述,现向董事会申请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15年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叁拾亿元,期限为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

      同时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办理与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也将及时向董事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子公司能够获取银行资金支持,使子公司能够独立、健康、可持续发展,也解决母公司为其提供营运资金的负担,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比例50.18%)、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公司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反担保条款,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0,000万元的反担保。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0,000万元的反担保。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现申请2015年度由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境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50万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名姜雷、彭继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赵维茂先生、刘彤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赵维茂、刘彤先生的辞职低于公司董事会的法定人数,公司需增补2名董事。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增补姜雷、彭继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名崔彬、王力群、余坚、姚宏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邓传洲先生、尤建新先生、周启英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独立董事邓传洲先生、尤建新先生、周启英先生的辞职低于公司董事会的法定人数,公司需增补4 名独立董事。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增补崔彬、王力群、余坚、姚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何寅先生提名,公司拟聘任汪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尤建新、邓传洲、周启英就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总经理提名人拥有履行相关职责所需要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经审查,公司总经理提名人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行为;

      3、提名人的资格和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总经理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聘任他们为公司高管。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姜雷先生,男,生于1972年,高级工程师、MBA、EMBA。于2001年6月毕业于西南国际学院MBA,2009年12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上海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1998年至今,任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彭继泽先生,男,生于1961年,工程师、EMBA。于1981年7月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数学力学专业;于2010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1981年至1984年在交通部湛江港务管理局第一中学任教师;1984年至1992年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从事系统工程应用研究及科研管理(工程师),任湖南省系统工程学会副秘书长、《系统工程》杂志编辑;1993至1996年在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长沙公司任交易部经理、副总经理;1996年12月至2001年2月在湘财证券任研究发展中心负责人;2001年2月至2003年5月任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副总裁;2003年6月至2008年9月任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董事副总裁;2008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元月至今任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崔彬(CuiBin),男,中共党员、生于1948年。教授,博士生导师,1983年毕业于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矿床学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毕业留校至今。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兼任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产业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理事。1997年获政府特殊津贴。崔彬同志具有丰富矿业地质和矿业权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王力群先生,男,生于1954年,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曾获“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上海市优秀企业经营者”、“上海市‘职工信赖的好经理’”、“上海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曾任上海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坚先生,男,生于1974年,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于1996年7月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1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于2005年9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4年12月至2006年1月曾担任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曾担任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10月曾担任上海英孚思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0至今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拥有丰富的财务与会计专业经验。

      姚宏伟先生,男,生于1970年,法律硕士,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于199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于1996年毕业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律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2004年至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2015-023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59号楼2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告临2014-035、临2015-018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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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4、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交通情况:地铁 2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3317。

      5、登记时间:2014年5月19日9:00-16:30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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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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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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