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5-026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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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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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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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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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2G和3G移动通讯、数字电视等无线网络优化覆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同时,也是专业的无线网络优化覆盖系统集成商和专业维护商。产品主要包括: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覆盖类的直放站等硬件设备,及嵌入式软件和监控系统软件等产品;电信宽带无线接入类的无线局域网收发器(AP)、WiFi干线放大器等产品;数字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类的发射机、转发器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与2013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下降112.11%,利润总额下降12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147.29%,基本每股收益下降146.94%,主要原因是(1)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预期业绩未能全部达成,成本费用高于预期,导致公司整体利润下滑;(2)为实现可持续性经营,本公司逐步进行产品及行业调整,对非盈利及前景不良项目遵循着关、停、并、转的策略推进。依该策略推进进度,本期对对应项目相关的库存存货、发出商品、开发支出等项目进行了清理。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14年,公司面对上年度大额亏损、本年度运营商投资方向转变、行业竞争加剧、部分子公司及新产品项目拖累等诸多不利因素,果断采取针对性措施,力争尽早扭转不利局面,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2014年度公司实施的经营举措,具体如下:
1、子公司及产品调整
为确保公司尽快扭亏为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在2014年,对不盈利或前景不良的子公司及项目进行了关、停、并、转处理。全资子公司西安三元达通讯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三元达软件有限公司均已在年内完成了转让,控股子公司西安三元达海天天线有限公司转让议案也在年内通过了董事会审议,2015年上半期将实现转让。另外,公司也果断对前景不良的接入、广电等项目停止继续投入,并将相关损失及时进行财务处理。以上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2015年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尽早实现扭亏。
2、市场拓展和产品研发
2014年,公司继续拓展无线网络优化覆盖产品等主营业务的新市场。得益于中国移动4G的大范围建设,公司在LTE室内分布产品方面销售业绩继续维持较高的业务占比。此外,多网共建的需求也促进了光纤分布系统等数字核心产品的销售,公司积极参与各省市运营商的招标采购,在广东、四川、江苏等多个大省市采购中成功入围并供货。
随着工信部的推进,2014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如期挂牌成立。我司除继续参与铁塔集团组织的相关产品及技术研讨外,原有的各销售网络已提前进行布局,开始介入铁塔的相关业务,在北京、内蒙、广州等省市已开始参与建设。
3、科技进步和知识产权保护
公司秉承一贯的以领先技术创造产品价值的经营理念,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14年,本年度内累积申报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取得了5项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新取得了软件著作权4项。截止2014年底,公司共获得各类专利59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40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有效软件著作权25项。
4.质量/安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和生产等经营管理活动均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执行;公司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并得到不断地完善提高,各体系顺利通过第三方的认证/监督审核。
5、减员瘦身,优化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业务调整举措,相对应地对冗余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缩减人员整体规模,探索采取各项形式,让全体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使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报告期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影响不重大。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 年7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安三元达通讯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2014年7月9日公司与陕西海通天线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4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安三元达通讯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2014年8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由于股权变更手续履行完毕,因此本报告期该公司资产负债表不纳入合并范围。
2、2014 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三元达软件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2014年12月12日公司与章珠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4年12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由于股权变更手续履行完毕,因此本报告期该公司资产负债表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