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24版)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11号楼2 楼;
6.投票规则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 月20(星期三)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会议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2014年年度报告》;
2.《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3.《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内容逐项审议: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由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双休日除外)。
2.登记方式: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迟于2015年 5月25日)。
3.登记地点:公司综合管理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9
2.投票简称:数源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数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 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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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议案七有多个逐项表决的子议案,7.00 元代表对议案七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7.01 元代表议案七中子议案(1),7.02 元代表议案七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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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 ,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深
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1)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2)“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3)“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B.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8666172,0755-8866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毅、陈欣
电话:0571-88271018
传真:0571-8827103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号公司综合管理部
邮编:31001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决议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时间: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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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 同意请在相应栏目中打“ ∨”;反对打“× ”;弃权打“ Ο”
回避表决打“一”
委托人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时间: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15-19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鉴于财政部2014年1月起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3 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5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同意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颁布的3项准则及修订后的5项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8项准则。
除以上所述外,公司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相关具体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公司业务范围及本期定期报告的股东权益、净利润均无影响。
2.公司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年度涉及财务报表科目列报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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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