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26 公司简称:中海发展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许立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康田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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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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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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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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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转债(“中海转债”)提前赎回
本公司A股股票(中海发展,600026)自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月8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月8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24元/股)的130%,根据《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中海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决定行使“中海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15年2月9日)登记在册的34,496,000元“中海转债”全部赎回。
自2012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9日,累计已有3,915,504,000元“中海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627,480,591股,本公司总股本由3,404,552,270股增加至4,032,032,861股。“中海转债”的转股增加了公司自有资本,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
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起,本公司的“中海转债”(110017)、“中海转股”(190017)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有关“中海转债”提前赎回及最终摘牌的详情请查询本公司于2015年1月-2月发布的一系列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承诺
(1)2001 年5 月23 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向本公司作出不竞争承诺:
a、不从事与本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
b、不支持下属受控制企业开展与本公司竞争的业务。
(2)为进一步避免中国海运及其控制的企业(就本承诺函而言,包括中国海运下属全资、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但不包括中海发展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海发展产生同业竞争事宜,于2011年6月15日,中国海运除了将继续履行之前已作出的承诺之外,现进一步作出不竞争承诺如下:
a、中国海运将中海发展定位为中国海运下属专业从事油运、散货和LNG运输最终整合的唯一业务平台。
b、对于中国海运及其控制的非上市企业拥有所有权的散货轮和油轮,中国海运承诺在5年内,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将该等散货轮和油轮资产在条件成熟时注入中海发展,或将该等资产对外处置,从而消除中国海运与中海发展的同业竞争,促进中海发展持续、稳定的发展。
c、对于中国海运控股子公司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散货轮和油轮(该等船舶将陆续于2011年和2012年租赁到期),中国海运承诺,待中海香港控股办理完毕融资租赁船舶的所有权收购手续后,在5年内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将该等散货轮和油轮资产在条件成熟时注入中海发展,或将该等资产对外处置。
d、在中国海运完成将上述散货轮和油轮资产注入中海发展或对外处置前,中国海运将根据中海发展的业务需要,将上述船舶按市场化原则出租给中海发展(包括控股子公司及/或合营公司)经营,或者将上述船舶委托给中海发展(包括控股子公司及/或合营公司)经营管理,以避免同业竞争。
中国海运积极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以来,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努力消除并防止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中国海运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盈利预测及补偿承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以人民币8.3亿元收购上海海运(集团)公司持有的上海北海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上海海运(集团)公司于2014年8月20出具了《补偿承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公告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年度报告时,若北海船务于2014年至2016年三年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记载的利润预测数或评估报告中预测的净利润中的较高者(经比较后分别为人民币37,031.11万元、人民币38,044.84万元和人民币43,162.76万元),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将在本公司公告该年度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补足该等净利润差额的20%。
上海北海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543.38万元,高于盈利预测数。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立荣
日期 2015-04-28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