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5-045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树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二零一四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4年,全球航运、造船市场持续低迷。面对复杂艰难的经营环境以及生产经营的巨大的困难和压力,公司始终坚持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
2015年,公司将继续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二零一四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零一四年度报告》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58)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00,764.17万元,比2013年度增长1.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80,790.05万元,比2013年度下降-1,981.4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负责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树华先生、王会清先生、倪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因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5年度拟为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厂”)及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预计担保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2015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在2015年度拟为子公司扬州厂和发展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预计资助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4年度拟计提存货、应收款项等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214,975,658.9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并报表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减少1,214,647,379.80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减少1,214,647,379.80元。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
表决结果:6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王军民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王军民先生对该议案中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表示反对,认为计提金额过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 》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对以往存在问题的更正,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474,867,255.75元,母公司201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34,691,354.46元;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7,900,483.02元,合并报表公司201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0,837,693.83元。结合公司201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拟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5)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59)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5-046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三名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列席了2014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各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二零一四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二零一四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零一四年度报告》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58)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00,764.17万元,比2013年度增长1.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80,790.05万元,比2013年度下降-1,981.4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张晓林先生、倪洪菊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提出的经营改善措施有利于公司走出困境,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其若能有效落实,将能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及公司尽快落实上述整改措施。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5-05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对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474,867,255.75元,母公司201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34,691,354.46元;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的 净 利 润-1,807,900,483.02元,合并报表公司201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0,837,693.83元。结合公司201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拟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59)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5-047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5-048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5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树华先生、王会清先生和倪炜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10)中,公司预计2015年度可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下转24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