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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201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5年5月4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关于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4月2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广发证券代理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15)的销售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广发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75,访问广发证券网站http://www.gf.com.cn/。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持有人寄送确认书。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结构

      ■

      来源:博时基金

      注:1年指365天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2015年3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5)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扣款金额,但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5. 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2015年3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个自然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5年5月4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5年5月4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 年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关于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代码:A类001242,I类001243)于2015年4月27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

      基金发售期内,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2015年4月30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提前结束本次发售。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 29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参加其网上交易申购业务及定期定额申购

      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4月2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基金代码:050001,后端基金代码:051001)、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2)、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03,B类基金代码:000665)、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4)、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基金代码:050106,A类后端基金代码:051106,B类基金代码:050006)、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7)、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基金代码:050201,后端基金代码:051201)、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8)、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9)、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基金代码:050010,后端基金代码:051010)、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1,B类基金代码:051011,C类基金代码:050111)、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2)、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13)、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基金代码:050014,后端基金代码:051014)、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5)、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6,B类基金代码:051016,C类基金代码:050116)、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9,C类基金代码:050119)、博时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8)、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0)、博时深证基本面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1)、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2)、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23,C类基金代码:050123)、博时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4)、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5)、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6)、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7)、、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30)、博时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084,C类基金代码:000085)、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64)、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19)、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80,C类基金代码:000281)、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78)、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52)、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734,B类基金代码:000735)、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52)和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36)。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了《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暂停转换转出公告》,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5)暂停转换转出业务,转换转入业务正常办理。

      自2015年4月2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以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28,C类基金代码:050128)、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00)。

      自2015年4月2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6)、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515)、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77)。

      自2015年4月2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以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505)、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512)、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代码:160513,C类基金代码:160514)。

      自2015年4月29日起(法定基金交易日),上述开放式基金参加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 优惠方式

      投资者通过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方式(包括客户端和网页端)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yi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55-811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三、 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